作者fbasawa (忘了名字)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台湾法律病了 还是司法病了 还是人民不 …
时间Tue Sep 14 00:38:41 2010
※ 引述《oversky0 (oversky0)》之铭言:
: 目前的法典漏洞太多,想要有效地改善,我也认为要
: 重新制定法典才有办法。但是要如何做到所谓的「钜
: 细靡遗」,我想如果没有新的办法来制作这新的法典,
: 可能也只是另一套漏洞百出的法典而已。
: 我觉得编一套法典就像是在写程式,
: 要写出一个没有 bug 的程式,
: 程式员必需本身有很强的逻辑概念,
: 能将所有的状况分成「互不重复、全无遗漏」(MECE)的集合,
: 如此才能避免再出现「"不知""不备"还是"不能"」这种状况。
: 再来是要有丰富的经验,如此才能组织出良好的程式架构。
: 不过很遗撼的是,这两个条件并不在我国立法委员的参选资格内。
: 虽然只是我的一个模糊概念,但我觉得法律界应该
: 参考一下程式设计师的一些方法。
法典编撰应该是後来的,说实在的是为了看起来方便
是技术问题。
我是觉得立法委员还是讨论他们该讨论的
草拟法条可以交给法学界的委员会之类的
当然这和立法院之间还是有交叉的
选择怎样的体例其实也有诸多考量
我想这对国际交往法律人士对谈也很有帮助
像有符合刑罚结构的法条你们好像并没有全写进刑法
我是不太知道为何
基本上我也是觉得你们没有回到法绪上再补充
而且对法绪的科目目的不清
当然对於一位法律编撰狂来说
甚至应该检验自己的法律编撰客观理念存不存在
至於原po的问题 看还是给像哲学社会学那些有冲劲的讨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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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basawa 来自: 58.114.70.80 (09/14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