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basawa (忘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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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落实社会福利,为什麽不....
时间Thu Sep 9 16:12:45 2010
我主要说这个是因为也刻意包含了精神这问题
而不是在概念上将之与制度政策分离
当然上面有人说用概念的形塑的问题
我个人并不太相信在这层面将外国制度移植就能有效
外国制度确实是有许多但是吸收进来的却是有在这里面挑选过
中国在吸马後也正在厘清动乱时的想法
其中文献研究过後也不得说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这一类问题我也将之纳入探讨范围
毕竟都是移植的问题
所以移植现象也得提升来研究
虽这上篇这样说 那也只是符合亲民的说法
也是防止研究此制度不看世俗现象反馈的效果
来做衡量之用意
也许这也是在概念的积木中堆堆叠叠的
是与不是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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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70.80
1F:→ oodh:老实说,看不懂,请大家讨论紧贴政策面,至少让内容能提及或 09/09 16:37
2F:→ oodh:看得出来是指哪些政策,这种一切都是(或不是)中国or台湾照抄 09/09 16:38
3F:→ Mancer:陷入宗教式的左右之争,板子真的会很不好看耶 09/09 16:38
4F:→ oodh:西方欧陆or美国法制又不思配套 或是 一切都是官员心中没有xx 09/09 16:39
5F:→ fbasawa:台湾亲友借钱风又不是没有过怎麽转变成银行呢? 09/09 16:43
6F:→ oodh:的论辩,我想大家把自己的想法说完就好了 09/09 16:44
7F:→ fbasawa:看不懂是概念外之事,不要乱杀人的诫条是因为巴基斯坦 09/09 16:44
8F:→ fbasawa:那种罪人概念的问题,有没有关系啊?跟近代法制也有很大关系 09/09 16:45
9F:→ fbasawa:你除了概念外有没有认识外界的本领呢? 09/09 16:45
10F:→ fbasawa:没有就好好遵守古老的训示 09/09 16:46
11F:→ fbasawa:在这边输了就道歉是礼仪,有形表示出来。有稳固默示之法 09/09 16:48
12F:→ fbasawa:的效力。 09/09 16:48
13F:→ oodh: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f大的思绪显然有快过落字的情形 09/09 16:48
14F:→ oodh:如果你想要别人和你作有交集的讨论,最好沈淀下,写慢一点 09/09 16:49
15F:→ fbasawa:制度从礼仪来。要不然就没有法院强制你道歉的法条 09/09 16:49
16F:→ fbasawa:道德真和法律分离了吗? 09/09 16:49
17F:→ fbasawa:迁就你那封死的概念吗?就没有冲撞意识的问题吗? 09/09 16:50
18F:→ fbasawa:这里是啥地方需要这样高门槛才能广收意见吗? 09/09 16:51
19F:→ fbasawa:你还是道歉以收正名之效吧此道歉又无关屈辱何不为呢? 09/09 16:52
20F:→ fbasawa:快喔~这是行为规范喔如果没思想驱动你这麽做那怎麽成立 09/09 17:01
21F:→ fbasawa:需要高度意愿的制度呢?每一项都关於我的负担喔 09/09 17:02
22F:→ fbasawa:要不然就不要用礼仪之邦 用意志之邦就好了标示出来 09/09 17:03
23F:→ fbasawa:标示出来让我好不来 09/09 17:04
24F:→ atzkgb:这文比某个人没有起承转合的文好多了...但太多名词我不懂@@ 09/09 23:04
25F:→ kochs:太深了 请照顾平凡人好吗@@ 至少对象说清楚Orz 09/10 18:11
26F:推 downtoearth:.... 09/10 18:52
27F:→ dgfly:真的看不懂...谁该道歉?? 09/1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