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F (企业战士)
看板Policy
标题[讨论] 合并法
时间Fri Aug 27 16:51:26 2010
※ [本文转录自 DPP 看板 #1CQ_O4Sx ]
作者: RIFF (企业战士) 看板: DPP
标题: [讨论] 合并法
时间: Wed Aug 18 23:02:26 2010
我国需要一部合并法
有了合并法,对於与任何国家合并的问题 就可以依法办理 息止一切相关争议
最适合提出合并法草案的团体就是DPP
因为DPP是大党有足够资源与群众基础 相反地 若KMT提出则容易被质疑
率先提出合并法 可以保障民权(可以在其中加注 高民意门槛)
相反地,当年未曾规定国际经济协议需要公投
因此 今日的ECFa程序就有争议
希望有识之士能勇於提出草论
我率先提几点:
1.双方必须是主权独立实体 能行使自决权
例如香港 冲绳便不适合
2.双方必须都有同样合并程序:公民投票比例、赞成比例
比例不同时,应当以高的、严谨的为准
3.合并有分几种,像联合邦国 或欧盟 或更完全的合并
分别都要有程序
4.要附注退场机制,以用於反悔 或国际形势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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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97.23
4.
: 这点有困难, 因为中共是强国, 你和强国的签约几乎不可能片面毁约
: 签之前就要考量清楚.
既然中国比较特殊
可以一步一步来 先考量简单的例题或对象 再慢慢做补充完善
※ 编辑: RIFF 来自: 219.91.97.23 (08/27 16:52)
1F:推 kevinjl:有公投法就可以了 08/27 23:28
2F:→ kevinjl:当然鸟笼公投需要修改成 不是鸟笼 08/27 23:29
3F:→ oodh:在本板搜「刍议」 看看张亚中的提议和後续讨论 08/28 01:29
4F:→ oodh:再想想怎麽写,相信会让你这个想法多一点可讨论的空间 08/28 01:29
他的文章是协议、约 我的是我国迳行立法 不同
他的文章是针对特定国家 我的不针对特定国家 谁都可以与台湾合并
他的文章模糊了主权概念 我的强化自决权概念 意识型态是完全不同的
※ 编辑: RIFF 来自: 219.91.120.185 (08/28 09:46)
5F:→ shouri:合并要两厢情愿啊。客观的事实是,目前想要和台湾合并的就 08/29 01:09
6F:→ shouri: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已。 08/29 01:10
越是只有一个对象 越是要严谨规范程序 以免发生勾结、危害民主
越是只有一个对象 越是应该引入其他竞争者 作为比较参考 以在最终做出最有利决定
明订程序规范 可以让欲合并我国者 正向地竞争-争取型态竞争
突破目前 封锁型态合并慾
※ 编辑: RIFF 来自: 219.91.120.185 (08/30 17:10)
7F:推 oodh:违宪,宪法不可能支援一个法律 其执法结果是让行宪的国家本体 08/30 20:53
8F:→ oodh:被消灭,所以不可能有以被合并为方向(仅管你想藉由高门槛的合 08/30 20:54
9F:→ oodh:并条件行抗合并之实)的(被)合并法;只可能有否认宪法认定我国 08/30 20:55
10F:→ oodh:领土上另一政府存在的「反分裂法」,或以接管另一政府而完成 08/30 20:56
11F:→ oodh:全领土行宪的「统一法」,而台湾立这两种法案既不符合现实需 08/30 20:57
12F:→ oodh:求,又不符合你的构想;而你的构想是根本违宪的 08/30 20:57
13F:→ oodh:法律安排国家政府的退场(被合并)除了是国家人格的自杀外 08/30 20:58
14F:→ oodh:同时也是宪政的终结,任何一个提出这个法案的政党都可能被大 08/30 20:59
15F:→ oodh:法官以违害宪政为由依宪法解散 08/30 20:59
16F:→ oodh:即使是总统,被宪法赋与媾合、议约权利,也不包括投降or被并 08/30 21:02
17F:→ oodh:真的战事到那个地步,应该就是国家和宪政的消灭了,不可能在 08/30 21:02
18F:→ oodh:行宪的环境下作这样的立法,逻辑是矛盾的 08/30 21:03
19F:→ oodh:理论上 就算战到剩一兵一卒,中华民国的国民都要效忠国家 08/30 21:04
20F:→ oodh:甚至失去领土的治权成为流亡政府,甚至像以色列四散後复国 08/30 21:05
21F:→ oodh:怎麽可能立法同意在什麽条件下国家可以被并掉? 08/30 21:05
22F:→ oodh:至少中华民国宪法就不会允许这种法案成立 08/30 21:06
23F:推 shouri:那麽 老曹的两岸和平共处法呢? 08/30 22:01
24F:→ oodh:我记得曹兴诚提的是统一公投,不过其实也是空想 08/31 09:19
25F:→ oodh:设定上把两岸未来决定权放在台湾的方案都不实际,放在对岸又 08/31 09:21
26F:→ oodh:容易违背台湾人利益,其实操之在人的议题领域不适合这种大刀 08/31 09:23
27F:→ oodh:阔斧的计划 08/31 09:23
28F:推 stevegreat08:其实啊 很简单可以看出提出合并法的奥妙 第一若是蓝 09/04 16:58
29F:→ stevegreat08:营提应该会先拿几样牛肉 在打上麻醉剂 然後送上断头 09/04 16:58
30F:→ stevegreat08:台 若是绿营提应该会把门槛条很高 间接作为挑衅 引来 09/04 16:59
31F:→ stevegreat08:更多灾难 还後说这都是阿共的阴谋 第二看看南北韩 东 09/04 17:00
32F:→ stevegreat08:西德 南北越 有注意到嘛?? 东西德和平统一 南北越武 09/04 17:00
33F:→ stevegreat08:力统一 南北韩成天军事演习与叫嚣 但是至少都是实力 09/04 17:01
34F:→ stevegreat08:地位平等的状态下 试问台湾本身非被普遍视作主权国家 09/04 17:02
35F:→ stevegreat08:其次台湾能与之统一的国家其实力似乎都差距甚远 09/04 17:02
36F:→ stevegreat08:第三 现行宪法似乎很难支持这一切 难不成还要修宪啊 09/04 17:03
37F:→ stevegreat08:算了吧 要陪审团也得修 要法官淘汰也 要废监院也是 09/04 17:04
38F:→ stevegreat08:法律必须以宪法作基础 合并的宪法基础在於?? 09/04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