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taivictor (念经济 好幸福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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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策] 取消土地徵收 改采土地重划
时间Wed Jun 30 18:59:00 2010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houkoferng (冈田:我出运啦!!!)》之铭言:
: : 至於K大你所谓的土地重划,我不太清楚你的相关内容可以稍微讲得明白一点?
: 土地重划 就是该区土地地主 用部份土地 负担公共建设土地
: 之後依照整区土地的比率分配 位置也以原有土地的位置为主
: 毕竟土地的价值 地点占很大的因素。
这个太过简化了
"土地的价值 地点占很大的因素"这句话看起来是正确的
但实际上"地点"主要还是土地位置(自然环境)和各项公共建设(人文环境)之间的关系
尤其在做为非农业使用的时候 後头的人文环境影响更盛
然而 公共建设是在土地重划的时候所规划的
所以发还原地点的土地一样会有"部分"土地在重划後价值暴增的问题
另外 还有思考公共建设资金该从哪里来?
公共建设的受益者主要还是这里的土地 例如 接水接电有瓦斯有道路
所以公共建设资金跟这些土地所有权人要 就显得理所当然
所以扣部分土地来充做这些公共建设的资金 不为过嘛
所以发还的土地 不应该是原本土地 扣掉公共设施的空间
应该还要再扣掉与公共设施建设经费等值的土地
另外 还有一个问题 土地重划也会搭配都市计画变更 合并使用
一块土地的价值 跟他的使用方试有绝对的关系
农地的价值和住宅建地的价值和商业区的价值 十万八千里
假设有一块农地 1000平方公尺 每平方公尺一万元
那麽当土地重划过後 扣掉公共设施空间与兴建公共设施经费 可以剩下700平方公尺的地
可是同时实施都市计画变更 将700平方公尺的农地 变更为商业区 每平方公尺十万元
那还是该发还700平方公尺的土地给原地主吗?
这样经过土地重划与都市计画变更之後 原本1000万的地 变成7000万的地 岂不爽死?
如果这次地主是建商 早就被骂到臭头了
回到前面这个例子 政府会以同等价值的方式去换算 就是重画钱和重划後 价值相等
经过计算之後 会发回100平方公尺的商业用地给原地主(前後价值都是1000万)
那问题又来了 拿到商业用地的地主(农夫) 就一定会将土地做为商业用途吗? 显然未必
所以就会有地主说 我以前有1000平方公尺的果园 政府是土匪 抢走了900平方公尺
害我只剩100平方公尺的果园 政府是共产党阿OOXX@!@##$%&%^~~~
除了上述这个例子之外 还有个很普遍的问题
"农夫" "地主" 不只一个人
一个开发案 一个重划案 一个都市计画变更 当然是有人支持有人反
总不可能反对的土地不做 只做那些支持的土地
别忘了土地位置的独特性 同样是变更100000000平方公尺土地
变更100000000平方公尺的方正土地vs变更100000000平方公尺的零散畸零土地
後者能看吗? 能用吗? 能达成原本目的吗?
变更100000000平方公尺的零散畸零土地 连开路要开直的 都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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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08.93
1F:推 kevinjl:问题在 既然有接近让地主利益损失较少方式 就不该在存在让 06/30 22:46
2F:→ kevinjl:地主损失更多更不公平的土地徵收 06/30 22:47
3F:→ Eventis:土地重划有他适用的条件,不在这个范围内"看似"单一地主损 07/01 01:18
4F:→ Eventis:失较少,但其他不能从重划受益,又不得不配合重划的地主呢? 07/01 01:18
5F:→ Eventis:只考虑"让地主损失较少",那麽不如说直接把徵收前提那个公 07/01 01:19
6F:→ Eventis:用的动机/政策撤回来,不推行公用建设,就不需要公用徵收,地 07/01 01:20
7F:→ Eventis:主的所有权永远不会因为公用徵收而受破坏,岂不完美? 07/01 01:20
8F:推 kevinjl:路开该还是要开啊 07/02 08:47
9F:→ Eventis:於是土地就徵收了.......(远目) 07/02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