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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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策] 取消土地徵收 改采土地重划
时间Wed Jun 30 00:20:00 2010
※ 引述《houkoferng (冈田:我出运啦!!!)》之铭言:
: 至於K大你所谓的土地重划,我不太清楚你的相关内容可以稍微讲得明白一点?
土地重划 就是该区土地地主 用部份土地 负担公共建设土地
之後依照整区土地的比率分配 位置也以原有土地的位置为主
毕竟土地的价值 地点占很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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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乱源在媒体与政客
媒体与政客会成乱源的原因在教育
关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摆脱此混乱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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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36.90
1F:→ Eventis:土地法135条以下及平均地权条例56条以下,都是老条文了,土 06/30 04:49
2F:→ Eventis:地重划,区段徵收,抵价地,抵费地等相关的规定也是土地法规 06/30 04:49
3F:→ Eventis:的一大热门考点之一;不过之所以这些东西还在却不利用,也是 06/30 04:50
4F:→ Eventis:有其他现实上(通常也是政治上)的因素,才会演变成今日的局 06/30 04:50
5F:→ Eventis:面,更遑论其实每个制度都有各自的目的.有的时候也不是整个 06/30 04:51
6F:→ Eventis:区域有重划的必要(土地都很方正完整),只是因为开发或政策 06/30 04:51
7F:→ Eventis:因素,需要也必需要开一条道路,这时徵收几乎是唯一解. 06/30 04:52
8F:→ Eventis:土地徵收本身具有工具性,与其它另外具有更广泛政策目的/作 06/30 04:59
9F:→ Eventis:用的制度相比起来,它本身更适合被简化成一种收回下级所有 06/30 05:00
10F:→ Eventis:权的程序来看待,因此要说"改采"什麽的,其实很难有具有理想 06/30 05:01
11F:→ Eventis:替代性的手段,因为政府机关有可能什麽都没有,只剩下钞票. 06/30 05:09
12F:→ Eventis:因此无论如何这样一个具强制性的土地/金钱交换程序,一定会 06/30 05:10
13F:→ Eventis:存在,差别只在优先性上是否仅具有补充性质. 06/30 05:10
14F:→ Eventis:但土地徵收,作为一个最基础的,最单纯的,取得土地的手段,在 06/30 05:12
15F:→ Eventis:这个层次的用途上,它是无可取代的;也许可以废掉土地徵收条 06/30 05:13
16F:→ Eventis:例,也许可以让"徵收"这个名词走入历史.但是只要政府还存在 06/30 05:14
17F:→ Eventis:取得土地的需求,并且还必需使政府无论何时都能付得出取得 06/30 05:15
18F:→ Eventis:土地的代价,那这个工具仍然会继续存在. 06/30 05:15
19F:推 Hinamizawa:就我看"土地关怀"这个blog 土地学界应该不是说废除徵收 06/30 11:35
20F:→ Hinamizawa:还有土地重划是来解决产权复杂增进开发的吧 不是所有 06/30 11:36
21F:→ Hinamizawa:的徵收都产权复杂吧 06/30 11:37
22F:→ Eventis:窃以为,现在因为行政权扩张,在不严格审视主管机关裁量决策 06/30 12:40
23F:→ Eventis:的情况下,规制的手段转移到程序正当性,但是在台湾这一块很 06/30 12:41
24F:→ Eventis:不受重视.法律上的要求是赋予受不利益处分之人在事前能有 06/30 12:42
25F:→ Eventis:充分的机会参与并影响政策的作成.但现况是公部门不积极,私 06/30 12:42
26F:→ Eventis:人也不重视;结果就是公部门奉旨杀人,私人誓死抵抗...Orz 06/30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