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O3 (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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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清官就是 让他倒闭
时间Wed Jun 23 22:57:46 2010
看到中研院所长陈垣崇被检调找麻烦一事
不禁想起中时吕绍炜这篇文章
唉 政府和法院真是有够落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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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0 中国时报 【■吕绍炜】
最近大家在吵政府效率低,危桥改建速度超慢、公文旅行漫长,院长震怒又震怒,还是用
处不大。除了公务员的怠惰与缺乏淘汰机制外,咱们有一个特殊的「图利他人」罪名,也
是重要原因。
以公共工程而言,主办单位完成设计发包後,如果承揽的厂商工程能力强,有省钱又快速
的方式完成工程,也不能采用,因为「怕你胡搞」,所以要先办变更设计,计算价格变动
,而且,最好以最苛刻方式计算,以免日後被指是「图利厂商」。
你说:公务员是民脂民膏供养,应该勇於任事、努力负责,让事务有效率的推动完成。对
,讲得好,值得拍拍手。但,麦瞑梦了啦!如果是你,你会怎麽做?工程迅速推动,你不
会有奖金、不会升官发财,但却可能吃上「图利厂商」的官司;如工程延误,是厂商的责
任,你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你该怎麽做?答案很明显。
对厂商而言,如果两年工期可以从容做完,为何要拚命先帮你赶工?别的地方有工作就先
去做,多赚点钱才是正道,因为,政府工程就算完工了,还是要等很久的验收才拿得到尾
款。如要赶工,钱来吧,可知厂商请工人廿四小时赶工,是要多支付不少钱的哩。所以,
厂商也没动机替政府赶工。最後的结果当然就是:「官民合作一起慢慢做」。
几十年来,这种超低效率的工程进度,每几年就「发作一次」;发作时点都是出现几个「
图利厂商」案件在大举侦办之际。过去,工程会官员就感叹过,中华民国从来没有公务员
因赶工效率高得到奖赏,倒是不少吃上官司,工程要办得快、有效率,难。十多年前,江
丙坤还担任经建会主委时,为提升政府效率,就曾一再呼吁取消「图利他人」罪。十多年
过了,大家还是在「图利他人」与「政府低效率」的轮回中打转。
同样的制度与逻辑也适用在公文漫长旅行的政府文化上。如果有人─特别是企业,提出如
投资申请、变更土地等案件,厂商一定是评估认为有利可图嘛。如果某单位就「擅自核准
」,未来万一被指「图利他人」,真是跳到黄河洗不清。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东会西
会大家一起会」,所有想得到有一丁点关系的单位(大家很习惯说的「相关单位」),全
部都「会他一会」。以後万一有人质疑,嘿,我拿出一个盖了八百多个章、会了上百个「
相关单位」的公文出来,吓都吓死你,看你能办谁?能讲什麽话?至於厂商因此延误商机
、民众与社会无法共得其利的问题,就算了吧,谁管它?没有公务员会因延误厂商的商机
而受罚啊。
虽然政客可以假政策之名,几十、几百亿的花国库钱,行政治之贿赂,但,一般公务员即
使完全未收钱受贿,只要被认为因其作为而让厂商得利,都可能吃上图利他人罪。所以,
在台湾最棒的清官,应该是那个让所有做该单位生意的企业,全部倒光光的官员。
以「录取率」看,台湾的公务员是千人、甚至万中选一,算是非常优秀─至少考试方面非
常优秀杰出,但,最後官僚单位的效率与表现是如此,制度使然是重要原因。一个缺乏淘
汰制造成只进不出、以「图利他人」罪变相鼓励公务员少做事的制度,纵然院长震怒再震
怒、气得头昏肚痛,也没用。看是你院长当得久,还是我的铁饭碗捧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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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kau:泪推…官僚机构的缺点一项就是制约太多,但也不能没有…唉 06/23 23:14
2F:推 RIFF:政务官与事务官 机能不同 时效是靠政客催出来的 06/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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