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枪毙冈田救日本!!)
看板Policy
标题Re: [构想] 一个单位 两个老板
时间Wed Jun 9 22:51:35 2010
这件事情我大概可以回答一下
N年前在大学上地方行政专题探讨的时候有专门上过这个问题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县市重划,而是地理特性的问题,
有的时候一条河流跨越两三个县市、一条道路穿过两三个县市
都需要跨县市协调,也是为什麽需要上级单位或跨部门单位来处理这个问题
台湾的防洪治水问题会执行不佳,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於放给县市自己做
之前很多工作都是省政府处理,因此比较全面。县市政府执行就有很多地方性的考量
偏偏中央部门又认为自己是规划单位,不是执行单位因此又不接手就导致今天的状况
要解决跨部门的问题有两个方法
1.中央政府增设执行单位
2.成立新的类省级单位
以前我也提过,在之前法规上直辖市合并县(因为直辖市阶级等同於省所以可以辖县)
这样是成本最小的解决方法,也不用裁掉任何单位几乎不用整并。不过我并不清楚
为何马政府一定要用那个三都十五县的方案?
现在来谈县市重划,这个之前有讨论过,不过问题在於政治问题,那个不是累积
共识的问题,而在於钱跟权的问题。
行政区域变动代表的是选区变动、户籍变动、税籍变动、社会福利变动,这些变动
不是说累积共识就可以解决的,另外新县市的「名称」也可以吵个很久。这都是要
花社会成本的,光三都十五县都可以吵成这样,大规模的县市重划恐怕只是更大的
政治战场,不过从废省开始本来就是政治计算的结果。
: → stevegreat08:县市合并动作太小 应该要累积共识实施县市重划 06/0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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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32.146
1F:推 oodh:怎麽并似乎不一定有差 就算有省级政府、下面没并 省级政府一 06/10 09:38
2F:推 oodh:样可能把自己视为规划而非执行单位 -- 事实上 地方会争取这个 06/10 09:39
3F:→ oodh:自治空间 这里边有经费和发包 06/10 09:40
4F:→ houkoferng:过去,省政府就是执行单位,这个已经是事实 06/10 09:59
5F:→ houkoferng:只有中央政府才是规划单位 06/10 10:00
6F:推 oodh:但那是过去 省的虚级化也是过去的事实 06/10 10:53
7F:推 stevegreat08:话说 省能够做的事 中央不能做? 我觉得之前版上说很 06/10 22:32
8F:→ stevegreat08:多了 我还是认为重划好 县市协调是中央的责任 或者乾 06/10 22:32
9F:→ stevegreat08:脆好好发挥区域委员会的功用 这比较实在.... 06/10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