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jordan0512 (异形)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关於未礼让行人开罚的一些想法
时间Sun May 23 09:40:56 2010
1、驾驶绿灯右转礼让同为绿灯的路人是礼所当然
我要说的是,政府要抓的同时,警察尺度的拿捏很重要
因为,有些警察在抓违规时,常常因尺度而爆发争议
像是有些驾驶可能因为停红灯时,只不过超过一些停车线
就被开罚 许多判定常常引来争议
2、政府一直在强调要教育驾驶人 我认为路人的教育及价值观也很重要
我在原文有举例 我看到有位版友回应说,那个时後还是要让路人
这会造成一种现象 路人永远都会认为只要我过马路 就算闯红灯 驾驶也要让
因为很多驾驶遇到这种情形 无耐只好先刹车礼让 我也有讲说 万一刹车不及造成追撞
谁负责?
而且警察比较常抓闯红灯或违规的驾驶 路人相较之下 被抓的比例比较少
重点来了 警察要对没有违规但未让行人的驾驶开罚 政府这麽做是在保护行人
那政府是不是也该保护驾驶 让那些违规在先却要车子礼让的行人是不是也该罚重一点
车子礼让行人 行人是不是也该礼让驾驶人
3、再举一个例,我骑机车行经汀州路四段师大分部时,那是已经绿灯很久,我正要穿
越汀州路四段与万盛街的T字路过时,万盛街突然一辆车闯红灯,我当下直觉就是刹车
并按喇叭 他是停车没错 但我已经他在让我(明明就是我绿灯啊,真怪)我就骑过去,
没想到,他竟加速前进 我在想 我如果撞到他车子,搞不好还可以请他赔偿我让我换新车
(但我没有,我仍旧停住让他先过)我回去问我妈後,我妈说,如果我们俩撞到 他跑掉
我怎麽办 或是我把他的「宾士车」撞坏某些地方 搞不好他还会叫我赔偿他的修车费,
至於,叫警察来我是不是就没事 也要看他要不要让我叫警察 搞不好他还透过关系解决事
情!唉…这就是台湾 价值观已经变成让人难以想像
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5/today-so8.htm
这是一篇旧闻 标题是绿灯直行撞死人 被判刑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60906002053
这篇是有被判刑的驾驶说法
苗栗地院法官李女(被判刑的)当时并无任何视觉障碍,应可发觉黄闯红灯(这太夸张了
吧!)
法官认为违反路权者的生命法益仍应受到保障,不能因享有路权,
驾驶人就可免除或减少注意的义务
对照李女的说法死者为大,她不愿批评往生者,但黄金柱生前当过小学校长,
本应做为学生表率却闯红灯、未戴安全帽, 家属未扪心省思,反把责任推给她,
刚开始时索赔1400多万元(这不也很夸张吗?)
对照日本撞死闯红灯的不会有任何赔偿
这才是真正教育台湾人民要守法的最好规范,不是吗?
另外
http://ck101.com/archiver/tid-896079-page-2.html
有位网友的评论这样写道
"交叉路口需减速慢行"这是没有红绿灯的情况
我们习惯绿灯也减数慢行----这在北美是不可思议的!!(一点都没错)
我朋友在加拿大考驾照
他们路考是真的上路去的
他每次遇到红绿灯一定很自然的踩煞车减速
所以每次被当掉
一共考了11次才终於考上驾照
花了台币24000元路考费才把习惯改过来-----那就是绿灯不可以踩煞车!(有道理)
而红灯一定要停止!(正常)!
不过也有网友说
基本上所有车子经过路口都要减速(如果是绿灯的话为何要减速 我认为只要大家
不要超速 且「驾驶或路人都有遵守交通规则」,一切都很安全 而且减速只会造
成交通大乱而以
另外,我非常认同其中一位网友的说法
1.「道义上」依自己意愿给予慰问金;死者为大认衰
2.至於判决无法苟同
还有人更说
若这是在美国,那位退休校长家属不仅一毛钱都无法取得,还要把那位妇人的
小货车给修理好才行!!
还有针对车子不礼让行人,可以罚1千2到3千6的罚款
有人有其它想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42005354
有行人陆桥的路口,没有划斑马线的地方,行人照走(算违规吗?),警察在旁边指
挥交通,我不曾看过有把行人拦下开单
红灯有的路口有左转箭头(车辆在最内侧可左转or回转),行人以为他们可以过马路
(走在斑马线上又怎样)(小红人喔),按他喇叭我还被敲引擎盖,说没看到行人ㄚ,
有种来撞ㄚ,这是哪门子的教育?
5、还有脚踏车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状况屡见不鲜
但脚踏车违规只要罚300到600
驾驶闯红灯 机车 1800 小型车 2700 大型车 3600
行人违规也只要300到600
车子不礼让行人,却要罚1千2到3千6的罚款
这样不是有点夸张
真正会导致交通事故的主因应该要加重罚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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