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olicy
标题Re: [分享] 负面表列失控 日本引爆贫穷与犯罪
时间Tue May 11 17:36:02 2010
※ 引述《houkoferng (枪毙冈田救日本!!)》之铭言:
: 整个论述最大的误区就在第一段
: 派遣是,派遣公司雇用派遣员工,企业像派遣公司购买劳务服务
: 派遣员工→派遣公司(雇用关系)
: 派遣公司→企业(交易)
: 派遣员工→企业(交易的交付标的物)
你提到了重点,但你似乎没注意到它们的差别
并不是「派遣业向企业承揽业务」
而是「企业向派遣收购人力资源」
也就是「该人力资源的使用 (不只是地点) 是在哪个机构里?」
如果是「派遣业向企业承揽业务」 比如说soho 比如说 清洁公司
比如说保全好了
保全的全部上班时数都是在企业内 但它是服务於保全公司
保全的上班守则是保全公司定的、职训是保全公司作的、制服是保全公司的
保全在驻守的机构里不会被某某科长叫去骂
保全系统的掌握着 是保全公司、保全 和该单位的部份部门人士
仅管保全上班的位置是在机构中,他是保全公司的员工 是保全公司承揽企业的工作
但派遣员工是在企业中 做的是不受派遣公司管控的事
他的业务机密派遣公司不知道 他的制服、上班规定 都是由企业提供
他会在企业的一个单位中 有一个上司管理它 反而是派遣公司的人不会管他
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一个个案 -- 需要参照法规明文、教科书条列
而是在讨论一个法规 我们要参照的是现实
仅管理论上派遣员工能随意的地派遣公司调派、受派遣公司管理
进而可能不被公司信任,真的只能负责非机要的文书、劳务、耗时性工作
但实际上不是
更何况 h大所想的 是工作的外包,而你知道派遣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外包
是「企业向派遣公司购买人力资源」 而不是「派遣公司包下业务」
所以你所谓「派遣人力」单纯是派遣公司员工 已是「业务外包」时代的思维了
当我们要为派遣人力立法,在将它合法化的同时规范它
自然就该考虑它的独特性 和现实运作上的需求与适法性
我认为 派遣公司只是包下了「人力资源管理」 并不是包下「业务」
所以人力资源管理中 由业务为出发点的 「工作意外、保险;加班」
就换个角度,也许用仲介的角度看待派遣会更贴切
而「退休、生涯规划、进修、心理咨商、三节婚丧」
这些 「非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才应该是单诉诸於派遣公司即可
--
oodh 进入守备状态
接着覆盖一张蚕丝被 结束这回合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5.62.106
1F:推 houkoferng:你的想法很先进 05/11 19:20
2F:推 georgebb:推 05/12 08:23
3F:→ atzkgb:推 05/15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