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inton (YCL)
看板Policy
标题Re: [构想] 公营不动产交易所
时间Fri May 7 16:05:48 2010
针对您的质疑,我补充说明一下:
1.不动产估价师的监价,至多只是提供参考价格,
政府只介入订立底价,而底价其实就是监价、监定屋况的成本而已。
成交价仍然是交由市场拍定价决定。
2.监定屋况难免有其无法监定之情况及疏漏,因此,就该部分而言,
监定屋况的人必需要投保责任保险,於监定屋况人员因为过失而未监定出瑕疵时,
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3.至於难以监定出的瑕疵,我认为这部分则由政府发包给另外的保险公司负担风险。
4.政府掌握金流并非不可能,事实上,以法拍屋而言,金流是掌握在法院手中的,
因此就金流而言,我不认为是问题。
5.而因为采取拍卖制,事实上,买卖双方也难以事前达成低价出售的协议,因为
如果循拍卖体制,则房屋必需要卖给出价最高,而且在期限内付清的人,因此纵使卖方
愿以低价出售,但在制度上是难以达成的。
6.如果设定地政机关只接受交易所所完成的买卖,则私下交易亦将难以进行。
若有人以假赠与真买卖之方式进行,则需负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罪名。
就制度上而言,应当是有防堵的机制。
7.这个制度主要着力点有二:
其一为建立透明化的不动产交易市场。
其二则为改变以公告现值科税的制度,而回归以实际成交价格课税。
以防堵目前以公告现值科税的不公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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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197.16
1F:推 oodh:感谢你的说明 不过,上文最大的问题恐怕是 05/10 10:17
2F:推 oodh:风险估不出来的话 责任险未必会有业者肯接 05/10 10:17
3F:→ oodh:或者说 可能精算不出来、金管会也可能不会放行 不过如果 05/10 10:18
4F:→ oodh:监价师的专业训练、验证内容有出来 或许会成行 05/10 10:19
5F:→ aquarius360:如同政府只接受身份证上父母协调出来的姓名 05/31 02:52
6F:→ aquarius360:但在宗祠牌位上的真实姓名,政府其实是管不了的 05/31 02:53
7F:→ aquarius360:顶多自己加注一下,方便日後查照官方资料 05/31 02:54
8F:→ aquarius360:只要我有办法绕个弯搞定实控权与税务等等 05/31 02:55
9F:→ aquarius360:私有地的实际产权在谁手上,也不是政府管得了的 05/31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