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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公债法修正应有的思考
时间Thu May 6 11:39:45 2010
公债法修正应有的思考
http://www.npf.org.tw/post/1/7124
空中大学公共行政系教授 李允杰
助理研究员 周信佑
财政乃庶政之母,唯有稳定的财政基础,国家经济才得以尽力发展而无後顾之忧。
从财政永续性的观点来看,财政赤字亦不能无限上纲,政府不可能永久采取背负庞大预算
赤字的政策。长期而言,政府和个人一样,都必须收支平衡,否则可能引发通膨等一系列
的问题,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有害无利。
我国政府过去主要系以发行公债、借款等方式,弥补财政收支短差不足之窘境。民国八
十五年元月十七日制定并公布「公共债务法」,其间曾於87年及91年二次修正,该法明定
相关债限,各级政府举债一体规范,并采存量与流量并行管制方式。我国对於公共债务举
债额度之定义,系指弥补岁入岁出差短之举债及债务基金举新还旧以外之新增债务;中央
政府之债务,不包括中央银行为调节、稳定金融所负担之债务;又依公债法第四条第三项
规定,已将政府举借之自偿性公共债务,自上述举债额度中排除,若其自偿性财源丧失时
,则再将所举借之债务计入未偿债务余额中依法规范。
行政院为因应地方政府行政区划变革与提升地方政府筹措财源及自治之能力,现行债务
上限规定配合调整,经参酌地方政府及学者专家意见後,并以「强化债务管理及监督」、
「充分揭露债务资讯」及「提昇债务基金运作效能」等三项修法原则下,通盘检讨公共债
务法,落实财政纪律,拟具「公共债务法」修正草案,其修正重点如下:
一、因应行政区划变革,赋予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合宜自治能量,使其施政更
具弹性,个别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超过一年公共债务之债限,划一以当年度总预
算及特别预算岁出总额为计算基准,直辖市及县(市)超过一年公共债务未偿余额预算数占
当年度岁出总额比率,各不得超过百分之二百五十及百分之七十,乡(镇、市)仍维持为百
分之二十五。
二、为使直辖市、县(市)或乡(镇、市)於债务濒临债限时,能本於财政自我负责精神,
即时采取改正措施,爰增订其超过一年公共债务未偿余额之预算数,达债限之百分之九十
时,即应提出债务改善计画及时程表,送监督机关备查,进行债务改善管理。
三、为提升债务透明度,强化债务管制效果,中央、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公共
债务之主管机关应於各该政府总决算充分揭露公共债务资讯,另财政部应汇编中央、直辖
市、县(市)及乡(镇、市)公共债务之相关资讯於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公开。
四、为能减缓及适度降低公共债务未偿余额,增订县(市)及乡(镇、市)应以其上年度依
修正条文第五条第一项所定之公共债务未偿余额预算数至少百分之一‧ 六编列还本款项
,又强制还本以举债支应者,应计入年度举债;另为加速还本,增订中央、直辖市、县(
市)及乡(镇、市)得视岁入执行状况,於其当年度预算原编列债务之偿还数外,增加还本
数额。
新修订的公债法预计在民国100年起实施,修订後,地方举债空间可望大幅放宽;中央
债限则维持不变,长期存、流量仍分别占前三年度国民生产毛额 (GNP)平均数40%与当年
度岁出的15%。这次公债法的修正草案,不仅有助於调整地方政府权限的计算基础、落实
债务管理监督与提升债务透明度,更能强化债务管制的效果。但是,这些多出来的钱未必
能彻底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恶化的问题,最重的还是要建立配套措施,增加诱因机制使地方
政府强化「财政努力」及落实「财政纪律」。
後金融海啸时代,中央与地方政府面对经济景气循环周期,应有新的举债思维。政府无
需以每年度达成预算平衡为目标,但也不应无限制地举债,年年赤字;当面临经济萧条困
境时,政府应思考如何善用举债经费使经济复苏,又不至於失衡偏离财政永续的原则;当
经济景气繁荣时,政府则应努力还款,降低政府债务余额。也就是政府债务的存、流量应
随经济景气做动态调整,让决策者可以根据经济状况调节财政状况,也可以根据财政状况
回头调节经济政策。
我们建议公债法修法应考虑建立财政与经济的动态连结机制,亦即政府以财政状况作为
必要条件下,配合经济状况作为充分条件,动态调整举债流存量限制:
一、当财政状况出现良好,且配合经济不景气时,举债流存量可以机动调高上限,即此
时政府可以举债进行反景气循环的公共支出;
二、若财政状况出现警戒,且经济繁荣时,举债流存量应当机动将上限降低,亦即政府
必须多清偿一些债务;
三、至於其他情形,例如财政状况良好,经济状况持平、财政状况持平,经济状况亦持
平、财政状况警戒,经济状况持平、财政状持平,经济不景气或财政与经济状况双重恶化
等情形,建议举债流存量限制皆维持不变,避免落入国家财政状况警戒时,又扩大公共支
出,反而使未来债务过高而阻碍经济成长的窘境,以维护财政纪律的精神。
面对债务,政府应保持中性的态度,国家债务的增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长期性债台高
筑以致债留子孙。只要不是长期性、结构性的赤字,利用发行债务支援国家建设,进而以
经济建设的果实培养财政,则债务只是一种政府短期的财务操作杠杆,反而有助於国家长
期资金的活络运用,使得政策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更有利於国家未来长期的发展。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本文发表於2010年3月2日中央网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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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贫 既无嗜好 不学无术 亦无专长 唯打翻茶杯 或饮料罐 或新鲜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面 铝铁生熟不锈钢 大小利乐锡箔包
有色无色玻璃 软壳硬壳塑胶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无一免湿
初时心喜 触翻热汤而後败兴 久之或忧 撞倒汽水反得释然
本为一时之误 积久成习 偶一为之 还傲世中无双
故以为好 便作所长 因姓黄,自号
「掐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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