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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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策] 关於死刑的一点点浅见
时间Wed May 5 15:25:42 2010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因为歹徒砍人一只手,法律不会要求也砍歹徒一只手作为惩罚
: 这样您的高见是? 杀人我们要奖励他吗? 还是可以罚个几百元就算了?
这是为了 凸显死刑的不合理
伤人手不必砍手作为惩罚 但是杀人却要以死刑作为惩罚
: 另外, 死刑一方面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但是更大的另一个方面是
: "这个犯人该与世界永远隔离"
: 光杀人, 台湾是不会有死刑的, 你如果因为义愤, 或者是打架不小心打死人
: 可能有死刑吗? 不可能, 顶多几十年而已.
用上面的例子来说
就是如果有人故意砍人手 砍很多人
这样那个人就该被砍手来惩罚
反正砍了犯人的手 犯人也没办法再砍人了
也是达到永久禁绝的目的了
可是 人们却不会这样惩罚他
唯独杀人却会以死刑来惩罚。
: 而台湾的死刑犯, 基本上都是罪大恶极, 比如说奸杀女童顺便把头骨胸骨打碎
: 比如说杀人还把人吃掉, 还有杀害至亲, 这些人已经不能用"单纯的杀人"来定他们罪了
: 它们凶残到必须与世界永远隔离, 而目前台湾唯一的方法, 就是死刑.
: 当然如果你废死的团体可以接受把该死刑的犯人注射毒针之类使其成为植物人
: 或者是死刑犯我们把其做成人彘之类的, 让其等同与世界永远隔离,
: 然後由废死团体或是死刑犯亲人照顾, 这样我并不反对废死
先说说 砍手的 刺瞎眼的 你会不会也这样要求?
愿不愿意推动这样的立法?
为什麽唯独杀死人需要如此承受身体的刑罚?
究竟分界点在哪里?
只因为生命的有无,那麽把人砍成摊痪 成植物人
或断人手脚的罪犯,就只因为留其一命,就不必被接受酷刑了
这样不会变成鼓励罪犯把人搞成那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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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乱源在媒体与政客
媒体与政客会成乱源的原因在教育
关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摆脱此混乱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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