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ze (一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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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天下杂志 土地之怒
时间Wed Apr 28 08:50:11 2010
这个问题对我而言,重点不在於"建商的合理利润",而在於
"住户的合理补偿"
首先,考虑没有都更条例的状态。
1.有极大的公益性,由政府强制徵收後再发包处理
2.没什麽公益性,政府不管,建商去收购所有土地後自己建
1的情况,即使住户100%不同意也没用
2的情况,只有100%的人同意时才能进行
1应该被问,住户有没有受到合理的补偿,政府用1坪1块钱收购那叫横徵暴敛
(当然现在还是有补偿不足的问题,不过那是另一个问题,可以另外再谈。)
2则不需要,如果建商能用1坪1块钱收购,只要没有用强暴胁迫手段,那也是他的本事
能赚多少,是建商的本事,而非建商的'不合理利润'。
今天即使都更条例内没有"高於一定比例强制通过"的条款
对於2而言,仍然赋予建商更多手段去达成协议,对建商仍然是有利的。
(并没有隐含对住户不利的意味。对住户也是有利的。)
不过只要没有强制通过的条款,则也没有'补偿是否合理'的问题
而如果要加入"高於一定比例强制通过"的条款
那麽有两个问题
a.公益性够不够 b.补偿够不够
公益性够不够?
如果把住户同意比例的门槛设得较低,则关於公益性的部份就该被严审
如果公益性没那麽高,则住户同意比例就该设高一点
补偿够不够?
基於契约形成自由,那些同意的人,拿到的条款如何,可以不必太关心
问题在於没有同意而被强制通过的人,应该要拿到合理的补偿
公益性越高,对於'合理的补偿'的解释可以相对降低
公益性较低,则'合理的补偿'就必须要让绝大部分人都确信其合理才行
总体而言...
如果能根据公益性的水准分几个层级
分别订定同意比例与补偿的门槛
会是最理想的。
--
看哪,这论证是极好的:苏格拉底是人,凡造物都难免要朽坏,所以末了我们知道,苏格
拉底总要落到死里面了。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每一个逻辑学家,没有一个不欢喜这个论证
的。亚里士多德明白的告诉了我们论证形式的道理,因了这个缘故,我们便尊他为逻辑学
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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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5.84
※ 编辑: daze 来自: 140.112.125.84 (04/28 09:00)
1F:推 oodh:在「公益」和住户与建商的私利外, 还有一种考量是 社区意识 04/28 09:42
2F:→ oodh:从社区管理自治、社区营造,到之前被提出过仿效欧美的 04/28 09:43
3F:→ oodh:「地役权」观念,无不是以神入整体社区、城市意识来限制个别 04/28 09:44
4F:→ oodh:住户,而整体社区意识的明确表微 比起上级主管机关而言, 04/28 09:45
5F:→ oodh:社区居民本身的投票支持更具代表性; 当地役权也罢、社造都更 04/28 09:45
6F:→ oodh:也罢 发展的是你我想要的方向时,我们自然会觉得「取得一定比 04/28 09:46
7F:→ oodh:例即可强制,或取得一定比例即可使用全社区资源、设计对某些 04/28 09:46
8F:→ oodh:住户不便的软硬设施活动 -- 我们视同意见参与的人为「积极凝 04/28 09:47
9F:→ oodh:造社区意识」的人 而把反对不参与、反抗的人视为冷漠的 04/28 09:48
10F:→ oodh:反过来,当我们成为、或企图为反对着说话时 自然认为那是多数 04/28 09:48
11F:→ oodh:暴力,或是藉由比例支持 让公权力授与部份人可以使用全部资源 04/28 09:49
12F:→ oodh:的图利之法... 但这是同一件事的两面 比例强制的设计 04/28 09:49
13F:推 oodh:我认为有其必要、意义,不只是从主管机关裁量的「公益」也有 04/28 09:50
14F:→ oodh:社区意识的象徵 只是比例该设多少 是可以深入探讨的 04/28 09:50
15F:→ oversky0:我觉得只是两群意见不同的人而已。不必把意见不同的人贴 04/28 09:53
16F:→ oversky0:上标签。 04/28 09:55
17F:→ oversky0:推文时 oodh 刚好写到一半。 04/28 09:57
18F:推 houkoferng:公益的定义是很模糊的,那个只会导致更大的问题 04/28 10:01
19F:推 houkoferng:况且现行制度已经是原住户利益最大的设置 04/28 10:01
20F:推 houkoferng:所以关键的重点还是在於整个推行平台不佳 04/28 10:01
21F:推 houkoferng:政府的责任应该是做好平台工作,至於怎麽样两方接受 04/28 10:02
22F:推 houkoferng:那是建商跟住户们在协商过程中应该要达成的事情 04/28 10:02
23F:推 Hinamizawa:不是原住户利益 是土地所有人 住户不一样有土地所有权 07/28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