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Policy
标题Re: [分享] 容积奖励抑房价?蓝绿皆不看好
时间Mon Apr 26 21:47:17 2010
※ 引述《houkoferng (枪毙冈田救日本!!)》之铭言:
: 台北的都更都是公寓,每个人都拥有部分的土地权利
: 现状的制度是保障原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在都市更新的改建会带来的价值提升的前提
: 下,本来就是建物+土地=原价值,不是只有土地的原价值。
: 都市更新本来就是期望借由建商的,投入提升园区块的整体房地产价值。
^^^^
这个本来不成立.
依後所附法条(注意主体即可)可知,
都市更新本质上是政府公权力推动的市区再造,
建商进不进来,并非制度的原型.
亦即,从头到尾,根本不需要考虑提供建商合理的诱因,
更甚者,都市更新带来的房地产价值的提升,
主要并非来自於劳力资本的投入,而是更新计画所产生的社区营造效果,
这个本身就不是专门拿来让商人营利用的.
建商见到有利可图加以投入,只是制度上顺势而为所刻意的放任,
并非其本意就在导入建商并以之为杠杆.
甚至,若建商的投入造成了负面的外部效果,政府也当然有管制的理由与正当性.
真正关键的因素是公权力本身的态度,就制度面来讲,
政府具备一切可独自进行(或委托或半官半民)更新计划执行的工具与权力.
"让民间投入者可以赚钱",是一个制度上可以"借力使力"的设计,
但并非当然必须如此.
都市计划法
第六十三条 直辖市、县(市)(局)政府或乡、镇、县辖市公所对於窳陋或
脏乱地区认为有必要时,得视细部计画划定地区范围,订定更新
计画实施之。
第六十四条 都市更新处理方式,分为左列三种:
一、重建:系为全地区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筑、重新建筑、住户
安置,并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或使用密度。
二、整建:强制区内建筑物为改建、修建、维护或设备之充实,
必要时对部分指定之土地及建筑物徵收、拆除及重建
,改进区内公共设施。
三、维护:加强区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改进区内公共设施,
以保持其良好状况。
前项更新地区之划定,由直辖市、县(市)(局)政府依各该地
方情况,及按各类使用地区订定标准,送内政部核定。
都市更新条例
第五条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就都市之发展状况、居民意愿、原有
社会、经济关系及人文特色,进行全面调查及评估;划定更新地区
,并视实际需要分别订定都市更新计画,表明下列事项,作为拟定
都市更新事业计画之指导:
第九条 经划定应实施更新之地区,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得自行实施或经公开评选程序委托都市更新事业机构、同
意其他机关 (构) 为实施者,实施都市更新事业;其依第七条第一
项划定之都市更新地区,并得由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合并数
相邻或不相邻之更新单元实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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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52.7
1F:推 houkoferng:这点就是制度很脱离现实的想法 04/26 22:11
2F:推 houkoferng:因为虽然假设土地不需投入即可增值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04/26 22:11
3F:推 houkoferng:这部分我没有住义法调算是疏忽了 04/26 22:11
4F:→ volkov:推 建商会进来 也是建商努力推动修法的结果 04/26 22:11
5F:推 houkoferng:在实务上没有建商的投入,是很都更的进行会有很高的成 04/26 22:14
6F:推 houkoferng:本,因为所有的前置作业都需要负担程本 04/26 22:15
7F:→ Eventis:所谓的成本只有两方面,前段公用徵收的政治成本,後段公共工 04/26 23:18
8F:→ Eventis:程发包兴建.前段在现实上的成本近乎横徵暴敛(无误),後段则 04/26 23:19
9F:→ Eventis:是标准的油水坑(不误).不过这是执行面的问题,也有其它的方 04/26 23:20
10F:→ Eventis:式可以处理,事实上当然一定会有建商参与(不然谁来盖Orz) 04/26 23:21
11F:→ Eventis:而上面那个算盘打得也不对,即便由建商推动,该跑的程序也不 04/26 23:23
12F:→ Eventis:比政府简易,相反的建商受制於其欠缺公权力背景,并没有可以 04/26 23:23
13F:→ Eventis:拿着"你这个条件不接收我就直接徵收"这个底限翘脚的本事, 04/26 23:24
14F:→ Eventis:只会需要更多的资源来处理这些问题.本来这就不是设计来投 04/26 23:26
15F:→ Eventis:机的,建商藉收购不动产来达成自办的门槛,毋宁是扭曲了自办 04/26 23:27
16F:→ Eventis:在住民自愿性,主动性地配合这一点的本意上. 04/26 23:28
17F:→ Eventis:所以文内才写这是一种顺势而为的放任,最後结果要赚不赚,其 04/26 23:31
18F:→ Eventis:实都掌握在公部门的积极协助或消极管制,所以给人暴利的印 04/26 23:33
19F:→ Eventis:象,不过就是国内"产官"间,"感情"一向十分"深厚"的缘故Orz 04/26 23:33
20F:→ Eventis:不然不说别的,主管机关每个关口都给你来个三管五卡,再行研 04/26 23:34
21F:→ Eventis:议,多少商人耐得住这样拖? 04/26 23:34
22F:推 ayler88:这意味着建商要塞红包给相关主管机关,才能加速顺利处理? 04/27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