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larofsalt (时间并不理会我们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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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天下杂志 土地之怒
时间Sun Apr 25 09:58:11 2010
※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铭言:
: → stratist:我觉得从实务经验来看,一块土地如果常常能够发起、退出 04/24 23:39
: → stratist:再开都更,其结果将是不断垫高开发的成本,因为你把地主 04/24 23:39
: → stratist:的胃口不断养大,这样子只是增加开发的难度,地主也会失 04/24 23:40
: → stratist:去对都更的兴趣,这是真实的故事,而且很常发生 04/24 23:41
: → stratist:反观目前在土地开发上面,其实很多手段很高的开发团队 04/24 23:48
: → stratist:他们也常常进去、退出、再开发都更案,而且成本都很低 04/24 23:48
: → stratist:并没有所想像的困难,业界称这种手法为洗地主,常常是四 04/24 23:49
: → stratist:五家公司同时以不同的身份与条件去混淆地主,让地主选择 04/24 23:49
: → stratist:真正想要的那一家,所以这并不是少见的手法 04/24 23:50
看不是很懂,你叙述的两段看起来是矛盾的啊
前面说如果常常发起、退出、再开发
会垫高开发成本,并养大地主胃口
後面又说手段高的开发团队也常常进去、退出、再开发
而且成本低廉
所以差别在手段高的就不会垫高成本、养大地主胃口?
而且四、五家公司本来就是不同的身份与条件,本来就是在相互竞争,何来混淆?
除非你的意思是说一个开发团队开了四、五家分身公司
不管哪一家中选都是他们团队占得利益。
但若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这样弄总是会提高开发成本
(要注册不同的公司,提出不同版本的规划书)
难道就不会真的出现另一个不同的团队因此用比较低的成本及好的条件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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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234.98
※ 编辑: pillarofsalt 来自: 118.168.234.98 (04/25 10:02)
1F:推 oodh:我觉得s大是「就实务经验来看」,因为台湾的建商都更创利手法 04/25 10:01
2F:→ oodh:大同小异,不外乎争取容积多盖卖钱,所以玩过一次後原住户多 04/25 10:02
3F:→ oodh:少就会摸透这个手法的效益,建商如果没有创利的新把戏,重开 04/25 10:03
4F:→ oodh:後就可能发现住户们要求的很近底线而没赚头了 04/25 10:03
5F:→ pillarofsalt: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对洗地主这种手法的评价应该不高 04/25 10:05
6F:→ pillarofsalt:但他又说「手段很高」?所以他的意思是一些自一为高 04/25 10:06
7F:→ pillarofsalt:明的团队玩分身,但後来弄巧成拙养大地主胃口,反而 04/25 10:06
8F:→ pillarofsalt:增加开发难度?我不是很确定他的意思为何。 04/2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