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tist (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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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都市更新之过半数住户同意
时间Sun Apr 25 00:17:15 2010
我觉得整个都市更新制度有必要再条细解释一次
所谓都市更新事业里面分成两段
一个是都市更新事业计画
一个是权利变换计画(如果实施方式是用权利变换)
都市更新事业计画是前端,讲设计讲财务成本
权利变换讲的是分配
在都市更新事业计画里面,设计有多数决的门槛(都更22)
也就是多数人的同意就可以委托实施者申请都市更新
(请注意是申请都市更新而不是因为多数同意都市更新就会核定!!!!!)
而权利变换计画,并没有同意不同意这件事
而是让地主依参考权利变换的更新前後价值,决定你是否要1.参与分配 2.不参与分配
3.价值太小不足分配 (都更31,权变7之1)
1.当然就是参与分配,2.3就是领取更新前价值
(更新前价值依据不动产估价技术规则,是整宗更新基地一并开发时的各别价格,
比单一土地的市价略高)
所以事业计画的同意不同意跟你要分配不分配是没有关系的
不同意事业计画的人,你一样可以参与房屋的分配
同意事业计画的人,你一样可以选择不参加分配而领取更新前价值(搞不好就是因为这样
才同意,想领钱)
至於建商要如何在这个制度里面赚钱,前面有文章写过了不再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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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ca697 (ARE YOU THE ONE?)》之铭言:
: 问题的缘由在於我看到这个新闻
: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1050202x112010042400101,00.html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7391&type=%E7%94%9F%E6%B4%BB
: 都市更新之利多:
: 上开新闻讲到「为解决高房价问题,北市
: 将推出「旧屋换新屋」政策,更史无前例提高都更案
: 的容积奖励。」
: 不过前提是这些旧屋所有人有能力自行集合到
: 屋龄30年以上,基地面积超过670坪
: 如果我家是在屋龄都是三十年以上的老社区内
: 每户的一楼坪数约13坪,要集合超过52户才可以启动
: 除非我家的老社区大家都很和乐且盼望更新,
: 否则我们就无法享受上开都更的补助和利益。
: 因此会有所谓都更到最後大部分都图利了建商
: 如果建商看上我家的地,
: 已经先收购了半数的基地,
: 在这次的北市都更政策中,
: 对於过门槛後剩下半数不愿意都更的房屋所有人
: ,如果我是剩下的那些人,我的权益要如何保障呢?
: 建商会说:我之前利诱你要卖地,你不愿意参加,现在
: 我已经过了法定门槛,也不需要你的同意,就可以拆你家,
: 你根本没什麽筹码跟我谈什麽,你等着去领较低的收购价吧!
: 是这样吗?
: 问题一:
: 都市更新对於剩下不同意的所有人,是怎样的对待呢?
: 法规依据为何?权益保障为何呢?
: 有熟悉都更法规的达人可以讲说一下吗?
: 问题二:
: 我刚有查到一个叫做「权利变换」的机制,
: 是不是可以用在我上面那个例子,
: 能给予未同意者或未表示想要多少的人
: 的所谓保障权益的计算方式呢?
: 如果都更能给予剩下不同意都更的人完善的保障,
: 为何仍常听闻都更大部分都是图利建商财团的说词呢?
: 以上两问题,可以请各位大大分别提共理性有根据的说明吗?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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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人类爱之中,
爱情的短命是恶命昭彰的。
但,它偏偏喜欢做天长地久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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