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tist (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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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天下杂志 土地之怒
时间Sat Apr 24 23:27:08 2010
解读错误
举例今天在台北县市,兴建15~11层楼的rc大楼假设营建成本一坪要13万,加计杂支及
管理费後共同负担一坪约19~20万
在士林一坪卖70万,在景美卖40万
套用下面的公式,你觉得那个价值转换的比例有没有差?
建商的分配,在士林是19.5/70=27.8%,在景美是48.75%,相反就是地主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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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versky0 (oversky0)》之铭言:
: ※ 引述《oodh (oodh)》之铭言:
: : 先简单回一下这个,比如说,原住户会跟发起人索取的利益或补偿
: : 原地价越高,当然依比例索取的越高
: 根据 4359 篇的内容:
: ====================================================================
: 所以前面这个等式他不是一个金额的直接交换,而是另一种形式的"比例关系"
: 也就是(更新後总价值(面积)-共同负担(面积)=地主应分配(面积))
: 当然中间有一些找补还是会以现金的方式存在,但主要的重点还是在那个比例以及面积
: ====================================================================
: 交换以面积比例为主,所以地价的地区差异性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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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人类爱之中,
爱情的短命是恶命昭彰的。
但,它偏偏喜欢做天长地久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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