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a697 (ARE YOU THE ONE?)
看板Policy
标题[问题] 都市更新之过半数住户同意
时间Sat Apr 24 23:25:11 2010
问题的缘由在於我看到这个新闻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1050202x112010042400101,00.html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7391&type=%E7%94%9F%E6%B4%BB
都市更新之利多:
上开新闻讲到「为解决高房价问题,北市
将推出「旧屋换新屋」政策,更史无前例提高都更案
的容积奖励。」
不过前提是这些旧屋所有人有能力自行集合到
屋龄30年以上,基地面积超过670坪
如果我家是在屋龄都是三十年以上的老社区内
每户的一楼坪数约13坪,要集合超过52户才可以启动
除非我家的老社区大家都很和乐且盼望更新,
否则我们就无法享受上开都更的补助和利益。
因此会有所谓都更到最後大部分都图利了建商
如果建商看上我家的地,
已经先收购了半数的基地,
在这次的北市都更政策中,
对於过门槛後剩下半数不愿意都更的房屋所有人
,如果我是剩下的那些人,我的权益要如何保障呢?
建商会说:我之前利诱你要卖地,你不愿意参加,现在
我已经过了法定门槛,也不需要你的同意,就可以拆你家,
你根本没什麽筹码跟我谈什麽,你等着去领较低的收购价吧!
是这样吗?
问题一:
都市更新对於剩下不同意的所有人,是怎样的对待呢?
法规依据为何?权益保障为何呢?
有熟悉都更法规的达人可以讲说一下吗?
问题二:
我刚有查到一个叫做「权利变换」的机制,
是不是可以用在我上面那个例子,
能给予未同意者或未表示想要多少的人
的所谓保障权益的计算方式呢?
如果都更能给予剩下不同意都更的人完善的保障,
为何仍常听闻都更大部分都是图利建商财团的说词呢?
以上两问题,可以请各位大大分别提共理性有根据的说明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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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140.12
1F:→ volkov:不是过半数 04/25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