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ky0 (oversk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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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天下杂志 土地之怒
时间Fri Apr 23 13:49:10 2010
※ 引述《houkoferng (枪毙冈田救日本!!)》之铭言:
: 那就请你先论证所谓的建商与住户的风险相同的部分在哪?
: 我开宗明义较讲白了,将商推动建案必须要负担各项不同的成本与不确定性
: 这种东西就是风险的来源,请问阁下的风险论点呢?
: 不要老拿那种套专有名词方法,论证一下为什麽「建商」与「住户」会承担相同风险?
政府可以允许建商养地,为何原住户就不行?
建商所谓的「风险」,原住户也是一样在承担啊。
上面是我的原文,可以看出我纳入计算的风险是有限定於养地这段时间。
而你提到的建材涨价等开始兴建「後」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所造成的风险,
并没有纳入我的计算中。
那麽建商在养地这段时间会有那些风险?
可能有大地震後附近发现新断层,原先预定的捷运站变更设计建在更远的地方等等。
这些外在因素同样可能发生原住户的地皮上,造成地价的波动。
所以我说建商所谓的「风险」(限定於养地阶段),原住户也是一样在承担。
因此希望政府能在改建旧社区前先着手处理建商手中的地。
我认为我们两个的认知差异是计算风险的范围不同,
而不是对风险一词的定义不同。
这边的讨论都比较长篇大论,
大家阅读时都有可能会漏看或会错意。
但是在叫别人去重读或去查定义前,
是不是也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犯下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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