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kov (zzzzzz)
看板Policy
标题Re: 22K薪资补助政策所造成的人力市场替代效应分析
时间Thu Apr 22 23:16:02 2010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 引述《volkov (zzzzzz)》之铭言:
: : 台湾劳方不思进取的原因
: : 我想原因是
: : 台湾人还存在於以前的威权思想 没有劳工阶级团结的意识
: 台湾法律对於资方罚太轻, 您举的例子就是
: 罚的轻就没人甩, 举个例子, 台北市有家连锁机车店
: 每每侵占骑楼和人行道, 但是因为该区的租金远远超过罚金
: 请问, 他的选择会是侵占被罚, 还是找个更大却租金贵上许多的地点?
: 劳资问题也是如此, 当你违法加班只罚3万元, 假设你的员工100人
: 你违法加班, 也就是不给加班费加4hr, 最少可以省下150万以上
: 请问你是业主, 你是要选择给加班费, 还是违法加班?
: 更何况台湾现在的法律, 许多行业免加班根本是合法.
: 他大可以要你做到死, 一天24hr, 睡公司, 这样
: 政府竟然在对国外宣称 这是台湾人敬业
所以应该检讨改进这些乱象@@"
我在某个版看到劳委会幕後主导者 不是王如玄
很有兴趣知道是谁主导
: : 减低提起诉讼跟申诉的成本 才是最重要的
: 诉讼没有用处, 我可以跟你说, 跟有钱人和官员打官司
: 你几乎一定必败, 当然, 许多人无知的规就司法不公
: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 因为普通的平民百姓, 无法有这样多的法律资源
: 你自然不知道怎麽收集证据, 怎麽打官司, 甚至於会被言语或行为暴力威胁
: 你要怎麽跟大公司打官司呢? 这种当然要政府主动出击, 可是台湾的政府
: 是主动出击打压劳工, 这点我完全不敢奢望
司法不公跟不周延的法令有关
外国很多律师帮忙别人打免费加班费官司
诉讼制度有很大改进的空间的@@"
诉讼没有用处 是因为"台湾现行"诉讼没啥用处
: : 提高可笑的资方罚款规定 扩大认定范围 有助於减低劳工提起诉讼与申诉成本
: : 违法解雇像大陆一样一口气罚一年薪水 雇佣关系还存在
: 我只能说, 我不敢奢望, 台湾的薪资结构不是很正常
: 多的是和你说5万薪水, 可是你本薪不到1.8万,
: 你怎麽罚? 罚1.8*12万? 然後他大可以堆给你大量的做不完的垃圾工作
: 一年後还是"以你不适任解雇你"
大陆有违法解雇事实(而且要件宽松 容易成立) 这一年的薪水是送给劳工的
在职工作薪水另计 行政罚也可以不用另外罚了
合法解雇要有法定事由
违法解雇无效 劳工告了公司 公司赔他一年薪水
公司还得让他回来上班 很有趣吧
不让他回来上班雇主又一拖拉库事情要烦
英美法系很多违法解雇更是赔翻天 台湾赔个三万新台币鸟蛋
资方要不被罚很简单 公司把sop做好 公司有很多资源作对策
避免被罚 而劳工的权益也会受到相当的保障
: : 而是政府应该加强劳工教育 使劳工知道如何维护自己权利
: 台湾的劳工教育? 你越了解越觉得在台湾劳工就是个屁
: 基本上没有任何保障, 台湾的资方只要手法不粗糙
: 合法解雇根本是很简单的事情.
: 举个例来说, 你是劳工, 一般正常8hr的工作量是做10个报告, 她把你拉到实际100个
: 但是帐面上是给你10个, 表面上工作量没增加
: 你做的完吗? 当你搞不完, 当然就是公司派给你的工作你都无法完成,
: 那你是不是不适任? 台湾的法律你不适任就可以滚蛋
: 不适任是随人说的.
: : 不合法就先由政府罚下去 甚者协助劳方提起诉讼
: 的确, 可是台湾的法律你全公司违法加班只罚3万, 还算是"重罚"呢
所以要改
至少大家要知道方向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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