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lf3711222 (winner007)
看板Policy
标题Re: [构想] 关於废死的想法
时间Sat Mar 13 03:46:37 2010
: 假释的目的有二:
: 一 由於受刑人在监狱中有良好表现已经达「再教育的目的」,因此希望能早日让他重
: 新接受社会生活。
: 二 监狱的处所很少,因此为了舒缓监狱过度拥挤,造成狱政与受刑人再教育的不便,
: 所以才建立这种制度以舒缓监狱人口。
: 死刑,之所以让我觉得不好的原因,在於人们与政府根本不仔细思考「死刑」的意义,
: 人们认为「人权团体」都不是被不懂人间疾苦,不知受刑人对被害人造成多大痛楚,
: 然而,殊不知,死刑这种东西是一个很奇怪的刑罚,尤其在现代刑法学中,
: 刑罚不被当作是「报复」,而是「教育」与「预防」,因此特别考虑「罪责能力」,
: 而「罪责能力」,年纪低於七岁与高於八十岁,以及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识能力,
: 反而不受死刑、无期徒刑;但是,正常人若违反死罪却是会被处死,感觉似乎很不合理。
: 死刑的目的,不就是要「与世隔离」,不然就是「应报主义」、「抚慰被害人心理」,
: 然而,有一些无罪责能力者,如精神障碍者或成凶斗狠的年轻人,反而容易再犯
: 但是法律却不会对他们处以极刑,正常人却因为常常一时的冲动或生活困难而做
: 法律却不原谅他。如果刑罚是预防主义,又说是平等,
: 为何精神障碍可以免死刑,但是正常死刑犯却必须被处死。
: 宪法保护民的基本权利,又赋予立法机关可以在必要时立法限制之,
: 生存权是宪法所保护的,应可限制之,但死刑却是剥夺,而非限制,岂非「违宪」?
: 台湾人,常常会说:「废死刑,是保护加害人。」但是社会却几乎不会加害人家属机会,
: 现在,实施犯罪的是加害人,非其家属,为何要由那些加害人来承担这些?
: 况且有些加害人在狱中,有悔意了,但社会却完全不给他机会,那何必有「教育刑」观念?
: 死刑并无显着证据说明,能够抑制犯罪,台湾重大犯罪的犯罪反而难以抓到犯人,
: 况且有时候,真正会危害社会的,是高知识份子的智慧型犯罪或经济犯罪,
: 所危害的事更多的人,危害的作用时间也越长,但他们也顶多无期徒刑,甚至无罪!!
: 所谓:「窃国者侯,窃铢者戮」,法律不是要平等的保护所有人吗?
: 人权,只要是人,就应该有人权,不管是加害人或被害人,也包括他们的家属。
: 今日的台湾社会总是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加害人家属,却会同情被害人家属,
: 杀人的加害人家属又要赔偿给被害人家属数额庞大的赔偿金,也亦成为他们生活负担,
: 但是加害人家属也是被害人啊!难道社会真的就如此容不下任何罪人的妻女子孙吗?
: 如果,台湾是个能够对加害人家属,对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对受刑人,
: 都能用关怀的角度去看待,仔细的看着那些受刑人为何会变成犯罪的人,
: 不在利用有色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用更实物的方式补偿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
: 否则,我反对在台湾继续存在「死刑」。
: 因为说真的,台湾从不把人当人看,动不动一句「杀人偿命」,把人视作工具,
: 政府有了死刑,可以任意妄为的驼鸟心态(不行教育的就给他死),
: 我觉得,台湾人想要成为真正的民主国家,还很久远.......
: 别问我,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属的话会怎样,我不相信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还会很理智。
: 因为早已存在报复心态,根本不适合讨论这种问题。
哈哈 我开始觉得为什麽白话文运动会盛行了 在讨论的同时
我们能不能不要用些所谓法理上的专有名词 说老实话 可能受用很多 但很吃力 哈
我也知道是因为监狱没有那麽多 所以可能把些比较罪小 乖的很放出去
但是 也是因为有这些烂原因 这些陋习 让很多人以为 只要不到死刑的地步
没多久就可以假释 我会不赞成假释的原因在这里
你觉得他会改过自新 没那麽坏 你轻判呀 为什麽要重判後再为他找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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