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efany (r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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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构想] 关於废死的想法
时间Fri Mar 12 17:21:56 2010
※ 引述《wildtender (Desmarais)》之铭言:
: 恕删
: 对於该不该废死刑,「该」会「不该」的问题我没什麽兴趣,只是有几个问题想知道,
: 首先,如果司法有权对个人的生命进行剥夺,那麽群体就有权力决定个体的生死。
: 如果这个命题为真,那麽人权是不成立的,因为人权是紮紮实实地回到个人为出发点
: 看事情的,就是人道主义。
有没有很多人跟我一样看不懂这个逻辑,为什麽群体决定个体生死人权就会不成立
那麽群体决定永久隔离一个人 人权就会成立
群体决定处罚一个人 人权就会成立
: 如果一个群体有权决定个体的生死,那麽多数决定少数的生活就是正当的,多数暴力
: 就是正义的。即代表主权的司法有权力决定代表人权的个体,那麽国家就得以主权之
: 名,进行对国民生活的多重干涉与生命剥夺而没有对错的问题。
没有一种制度和生活能完全免除对个人的干涉,只有程度轻重的问题
: 如果一个代表国家的法官,有权力决定一个人的生死,那麽他就不是人,是神,因为
: 神不会犯错,所以所有的死刑应该都是没有争议的,但是为什麽现在会有争议?
事上没有什麽事是没争议的,连神都有争议,连神我都不会觉得不会犯错
只要是人都有争议,只有大家都被机械植入同化才不会有争议
: 有争议,代表了有错误出现,那麽在司法在进行结束生命的同时,是否要为他的错误
: 付出代价,就像死刑犯为他侵害社会的法益付出的代价一样,但是司法有付出等价的
: 代价过吗?如果没有,就代表国家杀人绝对正当,所以虽然个人不能杀人,但是在战争
: 时杀人就是正当的,因为他代表国家。
没有死刑犯侵害的是社会法益,会被判死刑的大部份都是因为侵害个人法益
这个问题在於我们要不要允许制度杀人,以及要容忍到什麽地步
如果是零容忍的化,即便别人要侵犯引发战争,我们都不该杀人
以及不要使用任何可能造成死亡的东西
: 最後,执行死刑越多的社会,会促进犯罪率提高,反而增加更多的死刑犯,更增进犯罪
: 模式的极端化,犯罪背後潜藏的社会问题,才是降低犯罪率的关键。所以,世界上还保
: 留死刑的地区,大多是治安不佳、社会信任度低的地区。
即便废除死刑是国际化潮流,也得不出执行死刑为促进犯罪的提高
那反证是废除死刑犯罪率降低了
这其实是个很难被量化研究和调查的数据
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方,那些数据都很难获得普遍的认同
: 人有权对人进行隔离没错,但人是否有权决定人的生命?如果有,那杀人就无罪,自杀
: 更是合法的。
为什麽可以对别人隔离就没错,我相信对很有些人而言,隔离是比死对他更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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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202.68
1F:推 houkoferng: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问题,很少拿出来用 03/12 18:05
2F:推 houkoferng:因为要是那个成立,那国家就不需存在 03/12 18:05
3F:→ stevegreat08:国家是否应存在,本就可以商榷啊!有什麽是绝对的? 03/12 18:35
4F:→ enchantedone:照你这样说,事情都不用作了,你逼人家尿在马桶里也 03/12 19:11
5F:→ enchantedone:可能不人道,甚至你要他穿裤子都不人道 比死还遭 03/12 19:12
6F:→ enchantedone:实际上 犯罪和惩罚是要有一个相对的对价关系 死会有 03/12 19:14
7F:→ enchantedone:争议是因为无可挽回 对价也无从比起 03/12 19:16
8F:→ stevegreat08:人道? 我不认为我懂什麽人道,只是觉得死刑本来就是矛 03/12 22:10
9F:→ stevegreat08:顿的存在.台湾在法律精神的研究上,似乎太浅了 03/12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