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 (99%是眼镜与吐槽)
看板Policy
标题Re: [构想] 关於废死的想法
时间Fri Mar 12 03:57:03 2010
: → lighthearted:权利right和权力power应该是两件事吧 03/12 02:09
: → lighthearted:国家本来就是合法的暴力机关 所以讨论的是限度非有无 03/12 02:10
权力跟权利本源是同一件事
Power是支配他人的能力
Right是抵抗支配的能力
正因为国家是合法的暴力机关
所以我才说何不承认
司法本身就是侵犯人权的存在
司法的强制力最终来源就是暴力
也就是枪杆子啊
犯人暴力抵抗 得用暴力去抓
更别说枪击要犯还常得大战一场才抓得到
既然承认司法 也承认政府
那就是承认相对人权而非绝对人权
相对人权
就如同你说的 是限度的问题
非不能也 是不为也
将生命权视为绝对人权
不合理
真的政府跟军队暴走起来
戒严 宵禁 军法
谁管什麽司法跟人权
扣个扳机就杀人了
和平跟法治其实都很脆弱
人权也是在合法的暴力机关之下才能维持
否则就是你要自己动武替自己维持
特别是生命权跟财产权
回到主题
废不废死 本人看来只是个限度问题
用一些很冠冕堂皇的理由 特别是绝对人权
这大可不必
整个司法制度
还颇为欠缺保护被害者的经费与制度
为何这麽早就开始谈最重的重刑犯 死刑犯的人权?
而非从讨论轻刑犯的更生制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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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220.170
※ 编辑: NKN 来自: 219.85.220.170 (03/12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