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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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构想] 关於废死的想法
时间Fri Mar 12 01:46:12 2010
※ 引述《ralf3711222 (winner007)》之铭言:
: 我想 大家除了愤慨的讨论死刑的问题之外 是否应该理性的思考一点
: 生命得之不易 你是否有权利夺走他的生命
: 在我看来 确实 也许 在台湾可以变成一个死刑犯
: 可能都已经 泯灭人性 或许到你我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步
: 但是 回过来想 这是一个生命 它有着无穷价值 就像看他夺走其他人生命一样
: 你赞成夺走他的生命 平心而论 是不是你也缺少了人性
: 我不赞同犯罪 但是 不赞成死刑不等同於赞同犯罪
: 在我看来 甚麽假释 都要废除 甚麽鸟蛋假释 我看不懂 你讲再多我都不想懂
: 因为那根本就是屁 三年就三年 五年就五年 为什麽可以提前
: 你因为犯重罪 被判了十二年 余是 六年後因为假释就出来
: 那被你害死 妻离子散这些人呢 就算你十二年後都不一定伤口可以癒合
: 六年就出来 那被害者呢
: 我觉得应该像美国有些州一样 他因为没有死刑 不想让你出来
: 所以也没甚麽无期徒刑 直接就判你 有期徒刑200年
: 好挖 你表现好 期满一半可出狱 只要你期满100年就让你出狱
: 其实他的原因让我很可以接受 因为 法官会说 通常应给予死刑
: 但是 不给他死刑是因为 要让他为他所做的事赎罪 不能让他一死了之
: 所以应当终身监禁 所谓 终身 就是终其一生 没有甚麽假释
: 所以 假释这种东西 才真正难以理解 说难听的话
: 那只是想把他弄出来的一个烂理由 他犯罪 为什麽要想办法弄他出来害人
: 这才是真的毒瘤 至於死刑 死不能解决问题 关到死 我觉得才有道理......参考
假释的目的有二:
一 由於受刑人在监狱中有良好表现已经达「再教育的目的」,因此希望能早日让他重
新接受社会生活。
二 监狱的处所很少,因此为了舒缓监狱过度拥挤,造成狱政与受刑人再教育的不便,
所以才建立这种制度以舒缓监狱人口。
死刑,之所以让我觉得不好的原因,在於人们与政府根本不仔细思考「死刑」的意义,
人们认为「人权团体」都不是被不懂人间疾苦,不知受刑人对被害人造成多大痛楚,
然而,殊不知,死刑这种东西是一个很奇怪的刑罚,尤其在现代刑法学中,
刑罚不被当作是「报复」,而是「教育」与「预防」,因此特别考虑「罪责能力」,
而「罪责能力」,年纪低於七岁与高於八十岁,以及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识能力,
反而不受死刑、无期徒刑;但是,正常人若违反死罪却是会被处死,感觉似乎很不合理。
死刑的目的,不就是要「与世隔离」,不然就是「应报主义」、「抚慰被害人心理」,
然而,有一些无罪责能力者,如精神障碍者或成凶斗狠的年轻人,反而容易再犯
但是法律却不会对他们处以极刑,正常人却因为常常一时的冲动或生活困难而做
法律却不原谅他。如果刑罚是预防主义,又说是平等,
为何精神障碍可以免死刑,但是正常死刑犯却必须被处死。
宪法保护民的基本权利,又赋予立法机关可以在必要时立法限制之,
生存权是宪法所保护的,应可限制之,但死刑却是剥夺,而非限制,岂非「违宪」?
台湾人,常常会说:「废死刑,是保护加害人。」但是社会却几乎不会加害人家属机会,
现在,实施犯罪的是加害人,非其家属,为何要由那些加害人来承担这些?
况且有些加害人在狱中,有悔意了,但社会却完全不给他机会,那何必有「教育刑」观念?
死刑并无显着证据说明,能够抑制犯罪,台湾重大犯罪的犯罪反而难以抓到犯人,
况且有时候,真正会危害社会的,是高知识份子的智慧型犯罪或经济犯罪,
所危害的事更多的人,危害的作用时间也越长,但他们也顶多无期徒刑,甚至无罪!!
所谓:「窃国者侯,窃铢者戮」,法律不是要平等的保护所有人吗?
人权,只要是人,就应该有人权,不管是加害人或被害人,也包括他们的家属。
今日的台湾社会总是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加害人家属,却会同情被害人家属,
杀人的加害人家属又要赔偿给被害人家属数额庞大的赔偿金,也亦成为他们生活负担,
但是加害人家属也是被害人啊!难道社会真的就如此容不下任何罪人的妻女子孙吗?
如果,台湾是个能够对加害人家属,对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对受刑人,
都能用关怀的角度去看待,仔细的看着那些受刑人为何会变成犯罪的人,
不在利用有色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用更实物的方式补偿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
否则,我反对在台湾继续存在「死刑」。
因为说真的,台湾从不把人当人看,动不动一句「杀人偿命」,把人视作工具,
政府有了死刑,可以任意妄为的驼鸟心态(不行教育的就给他死),
我觉得,台湾人想要成为真正的民主国家,还很久远.......
别问我,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属的话会怎样,我不相信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还会很理智。
因为早已存在报复心态,根本不适合讨论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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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KN:你的格局太大了吧? 主词都是台湾 03/12 01:58
2F:→ NKN:这才叫不民主吧? 03/12 01:59
3F:→ NKN:至於你主张的绝对人权我是根本反对的 否则军队跟警察就是屁了 03/12 02:00
4F:推 shaka1aka:能被教育的是小偷轻罪,吃人肉说不比培根的要再教育啥? 03/12 02:00
5F:→ shaka1aka:如何正确料理吗XDD 03/12 02:01
6F:→ NKN:我讲话有点难听 不好意思 03/12 02:01
7F:→ lighthearted:我觉得这议题已经算充分讨论了耶 有打转的感觉了 不 03/12 02:14
8F:→ lighthearted:过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观点就是了 03/12 02:15
9F:→ onlymandy:民主国家?谁说外国的标准就是对的?! 04/16 03:41
10F:→ Nightroger:所以你讲的只适合给不是被害人的人听? 12/28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