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obia (Miss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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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构想] 关於废死的想法
时间Thu Mar 11 22:40:32 2010
※ 引述《enchantedone (目标就是生活)》之铭言:
: 既然废死成为一个人权团体普遍认同的概念
: 那麽就应该要有一个替代死刑、但是程度比死刑要低一点的刑罚
: 不然对於罪犯来说 废死就等於单纯的减刑了
: 基於这个假设,提出"绝对终生监禁" 这个概念如何?
: 也就是不能因为任何特赦、大赦、假释或是表现良好等因素释放出来。
: (唯一应该有的可能是因为科技技术进步的翻案。)
: 这样既不会有杀人的问题,也会有层级地惩罚犯罪者。
: 对於绝对终生监禁也应该有一套措施来确实实行与保障其基本权利。
: 欢迎各位讨论这个想法~:)
人权,多吊诡的两个字
既然强调人有其自主性,那麽人所行使的权利自也有其选择性
如我可以放弃选举,可以放弃生存(自杀率之高啊..)、可以放弃言论~
但没有人有资格去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
当然杀人犯也有人权,但这不是拿来挡掉刑罚的免死金牌
法律或许可以更清楚的释疑
当个人剥夺他人之人权时,形同加害人放弃本身所持有之权利
要给杀人犯机会,这句话只有旁观人才能说的轻松凛然!
口口声声强调人权废除死刑同时,请问加害人给过死者机会吗!!!
这样的前提下,是加害者自己要放弃人权杀害别人
刑罚加诸身上时就不要说他要争取人权= =
这是一种强制而严谨的规范与约束力,才能保障所谓人权的完整性
这就像常常看到有人权主义者说要给强暴犯更生人重回社会的机会
我都觉得~这是鬼扯(呼~)
当受侵害人苦苦哀求加害人时,他敢伤害人,就要有被刑罚的准备
不要事後才再那边说给他机会!
他给过那些一生带有阴影活下去的人机会吗?
伪善的言论往往都起於无关自身,才会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总之,不赞成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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