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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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景气复苏,再谈谈 弹性就业
时间Mon Feb 1 09:44:32 2010
在许多的公共事务上,政策规范不一定等於实际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当实际成效和政策方向脱勾,往往并不等於「应该再严一点」
在社会经济学里有名的议题 大麻、摇头丸 类的低成瘾性药物是否该被管制
其实在方向上,大多数的国家都是采管制的角度
但社会经济学家的研究发现,设定刑责、列为非法 并不能有效减少毒品流窜
-- 让需求端取得越不易,只会让毒品越贵、越有利可图
本来应该因为价量关系而买不起毒品的人,不一定真的就买不起
而是会使用较低价的「入门款」(不纯的、掺多种药物的)
最後一步步走向海洛英的怀抱
法律是定了「完全不准 吃、贩 毒」没错,但现实不是如此
这是不是意味着,应该更严一点呢?
不少欧洲国家後来都接受开放大麻,在标准检验下,确保不掺加其他药物後
合法地贩售 (据说单纯抽大麻不会成瘾)
在各种政策、法律里,几乎都一定存在着「规定是这样,但有些人不守规矩」的情况
却未必就是修法往更严方向的好理由
就业政策也一样,如果一直执着於「可是公司老板都要求加班不给加班费」
那就是把 现实成效 当成 政策标线
觉得,要让效果更好,就是要让标线更极端
因为觉得现在的员工实在有够可怜,就认为应该把工作契约订得更死
就像是 老师规定要考80分 结果学生只考了65分
就觉得应该改规定要考85分、差一分打一下
这样只会事与愿违而已
政策制订时 希望现实达成的成效 未必就是标线修正的方向
政策规范只是工具,不代表一定要规定得很理想化
讨论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两者分清楚
不然 希望降低犯罪率 就很容易往犯罪者皆死刑 的方向走去
(现在规定xx罪七年 还是有人犯,所以应该订二十年、订死刑……)
刑责订得重,不见得就少点人犯罪
就像税率订得高,不见得就收得多
讨厌有钱人逃税是一回事、讨厌老板不给加班费是一回事
但这不代表 要对他们更严厉
在「要有钱人掏钱出来缴税、要老板多发一点薪水」的方向上
和其他政策一样,也许规范弹性化 会降低管理监督难度,会有更高的成效
现在抓不到逃税、抓不到无薪加班、抓不到违法抽菸
并不一定是抓的人不够努力、也不是法不够严
菸害防治法订这麽严,开出的多半是劝导单、不是罚单
社会文化默许违法抽菸,就像默许老板不给加班费一样
那是不是我们还要订更严一点?
还是我们应该抓更严一点、抓抽菸抓到民怨四起、抓加班抓到老板迁厂呢?
弹性就业的法制化,不单是政府许可了部份工时,同时也是「政府要规范部份工时」
与其让就业环境出现这麽多「违法又没人抓」的情形
应该把它纳入规范,让老板
「只要付出一点点成本,就能从违法"把part time 当全职"、变成合法弹性劳雇」
另一方面,政府不再有那麽多违法又被社会默许的个案要管
政府、社会、老板、员工 要反抗非法劳雇的难度也就会跟着降低
这样反而提升了更多劳雇契约的安全性
要这样想,首先就是不能把「有很多老板不付加班费」
当成「现在规定的不够严」
目标和手法是不一致的
菸害防治法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法律有时候会被赋与调整社会风气的角色,这时候
的确法律规范要比社会现实「更理想一点」去引导
但 和现在的抽菸需求、社会接受度 和 现在的加班需求、社会接受度 相比
现在的菸防、劳动法规的差距都不只是「理想一点」而已
更严格,就像让很难考70分以上的小孩「考不到90 差一分打五下」
只是让标准形同虚设、让管理无力化 最後小孩在挫折和愤恨下变坏而已
弹性化、多元化规范反而能更有效管理吧...
BTW 要讨论就讨论,不要用会让人情绪激昂的措词 s大和 h大 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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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连夜幕转红 夜幕转红漫天东 红漫天东有客来 东有客来人情浓
来人情浓酒千杯 浓酒千杯尽思愁 杯尽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来》。不返 20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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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62.106
※ 编辑: oodh 来自: 203.65.62.106 (02/0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