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loe (YoY)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景气复苏,再谈谈 弹性就业
时间Fri Jan 29 16:42:24 2010
※ 引述《houkoferng (彭淮南:我只是个公务员!)》之铭言:
: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劳委会对於弹性工时有明确的定义请你去看清楚
定义?
1.波音747和协和号在飞机专业上面的确是差异很大, 但是对於乘客似乎不是这样关心,
我说的是政府规定後实施後的结果, 你跟我再说详细定义? 详细定义wiki上就有,
虽然我并不知道上面说的是否是你心中的定义. 但是这似乎不是重点
: 美国可以任意解雇员工甚至裁员不需理由,我国可没有这种方式
恩, 对, 可是美国人普通工作只要是加班, 基本上都要给费用,
当然有你说的弹性工时制度, 但是那立足点是极高的薪水,
和台湾的低薪却要实施弹性工时不同, 更何况台湾只要说到弹性
哪一个不是对老板有弹性? 对员工没弹性, 自由班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种制度在台湾要是实行, 会是如何呢? 员工一样在公司做到死,
因为政府对於企业是不检举不察的制度, 劳动基准法只是好看
而政府为了这个规定额外规画啥
"补贴企业的方案呢?"
1.放宽延长工时规定
2.修订延长工时之工资标准
3.放宽工时弹性
4.检讨纪念日及节日规定
5.放宽女工夜间工作之限制
不但拿劳工的权益补贴企业, 更延长了劳工的工作时数, 让劳工可以被企业使用成
"每日加班最高工作12小时,连续工作十二天" 的机会.
我觉得这还是乐观的看, 我看会变成, 每天工作24小时, 每天都要工作才是真.
劳委会都是一些官, 我想请问, 在台湾政府默许 "刷下班卡後要继续上班"的情况,
在劳委会解释成"并没违法。" "公司提醒劳工该下班了,似乎也没什麽错。"
的情况下, 你觉得如果放宽这些限制, 劳工会被怎样对待?
补充一下, 要检举要"员工录影证实自己下班後,其实还在加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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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ealoe 来自: 122.116.216.58 (01/29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