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政府再造的一些"陈年"问题
时间Wed Jan 20 15:26:07 2010
※ 引述《Caltren (=w=)》之铭言:
: 我们立了一些法 但是执行起来效果不彰
: 把多的人调来执行这些事务不是很好吗
: 交通违规 菸害取缔 环保稽查 山林巡守 等等
: 看起来是不太需要技术的事务性工作
: 但是好像就是没有人在做
台湾的政府部会事实上在提出政府改造时
很多东西是因为政治口号
换句换说并非真心的去做那些该做的
政府很多事情 并没有实际的作一些评估
在公司中如果要做成组织改造 首先一定先有评估然後远景
之後计画 再评估 试作 检讨 最後是施行
或许会有不少阻碍 但是私人企业往往一声令下马上就成了
我个人以为 马总统所提倡的"精简 弹性 效能"三个大方向
应该要多家一个:透明 只要决策过程够透明 贪污自然无法成功
所谓透明 组织一定要够精减 资讯必须公开 包括事前的公开与事後的公开
政府改造的第一项工作 应该是要透明的提出规划与远景
寻求各方意见 举办公听会 然後做问卷普查 其实在做改造规划时
应该先要确认哪些业务是政府要该做的 哪些不该
其次 考虑应该设置多少部门 如何分配 各部业务如何能完整又能与他部合作
再者 部与部之间该如何协调 独立机关如何独立 哪些需要独立
然後 将大方向与政府组织 勾勒出运作的模型 与会发生的阻碍
重复的去做上述的工作 直到大致上完全能够运作 弊病也都能解决
再提出蓝图公诸於世 让人民了解 让人民发问 让人民提出更好的意见等等
最後就是订出短中长期的目标与时间进程 当然最终是完成改造
我在前面发的几篇文章 已经提出若干不合宜 不适当的组织
当然或许有很多网友可能认为不以为然 但是...
我必须要说 政府部会应该从现行的37个改成12个至15个
再设置能够联络并统筹各部而完成特定事务的"委员会"
委员会由相关业务的各部长 不管部政务委员与该会特任委员组成
并由不管部部长或相关部长兼任主任委员 委员会也不宜太多 约3至4个
接着 强化行政院长的秘书机构 负责协调各部会与各独立机关的业务互助
而独立机关也不宜太多能够少於4个最好!!
很多东西不该政府管的 以行政契约或委托通通放出 让民间与地方政府接管
行政院设置专门公务绩效评估与行政法人考绩的委员会 由行政院长亲自担任主任委员
至於第三级机关以下应该直接由法律概括授权 而非一定要以组织法立法
事实上由行政院与其属下各部会规划 重大的提出行政院院会 然後送交立法院备案即可
若有认为不妥则以审核方式为之 或者以预算限制即可 不应严格法律保留
立法院应该做的是将各部会工作职权严密的保留
使各部业务不会叠床架屋 或者推诿行政责任 必要时可以赋予各部会将业务委托行政法人
其实 很多事务 早在十几年前就有人提出了 只是碍於专制时代与公务员特权无法实行
如今台湾开放了 很多事也可以被人民所知 但人民不愿知 也不肯知
世界各国的政府改造并非只是缩减部会数就能算成功 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失败的例子
我们可以拿他山之石来"攻错" 可以借镜 可以抗议 可以在各大论坛串联陈情 要求创制等
很多东西我们知道的越多 会发现我们依职被骗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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