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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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构想] 每2年选半数席次的立委,一任4年.可行吗?
时间Sun Jan 10 00:29:30 2010
※ 引述《oooo (DDDDDDD)》之铭言:
: 一样是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最好是改成联立式的两票制.
: 改成2年选一次,好处是,若是有真正的遗珠之憾,不用等4年,可以提早
: 为民服务.同时每2年更新一次民意,也能让执政者有所警惕.由於每次
: 只选一半的人数,可以放大选区,增加买票的难度.
: 至於第2张政党票开出的政党比例,要以半数来算还是全部来算,都可以
: 研究.(全部来算是指,虽然有一半的委员没改选,但是这些旧委员的政
: 党比例还是会影响的新选出的席次.)
我认为这种半个任期改选半数的主张
往往用在具"稳定"与"谘询"性质的上院(参议院)
不适合用在必须时时反映即时民意的下院或一院制国会
但是,如果就台湾这种"特殊"民情 或许这是个好方法
然而我认为最好的方法 不如设置两院制 一院每四年普选 另一院每两年改选三分之ㄧ
或者成立一个由法官与特任(元首任命)议员的机构,作为准立法机构
我认为台湾将来应该改采两院制国会 联立式单一选区两票制 取消大法官独占释宪
让另一院可以就专业性或其宪法守门人的角色 搁置普选之ㄧ院的急促立法
事实上 台湾应该确立的 不只是立法院的选举制度 而是五院官员所有产生方式
我觉得要嘛 废五院改为国会内阁制 要嘛就完全恢复五院制架构
与其对宪法如此草率的修改 不如通谈检讨宪法条文 重新整顿宪法制定新宪
台湾宪法应该要增修以下几个部份:
一 补充人权条款 设置加拿大不理会条款
二 扩充社会权 环境权 集体人权
三 决定五院制总统制或两院制国会专政的内阁制
四 保留国家元首提名与任命文武官员 大使 独立官员之权力 以及人权监察的权限
五 国会与内阁的选制与人数 或者五院官员的任用由法律规范之
六 整合地方层级 分为二级地方 并组织民团
七 确定财政 原住民族 民生经济 社会福利 国家安全 公务员地位与义务等基本国策
八 违宪审查的相对化 公投与修宪门槛的降低
以上这些 我觉得是在考虑立委选制时 应一并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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