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c109815038 (把护士妹正短裙)
看板Policy
标题Re: [分享] 毫无监督 公设财团法人 公帑「稀」乾
时间Thu Dec 17 23:29:18 2009
这种政治分赃
基本上都算合法的在吃台湾人的钱
kmt是这样干的
dpp在得时候也是这样干的 看开吧
※ 引述《lighthearted (轻心)》之铭言:
: 厄,我只是想回最後几句话,
: 可是不能用推文,应该也不能算陈旧啦,
: 在今年八月的时候有审财团法人法草案。
: 新闻连结:
: 政院财团法人法草案 刘揆裁示再议
: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cna/20090729/2201521377.html
: 不过没有过还满让我失望的,只能说一切只能凭良心啦。
: ※ 引述《oodh (oodh)》之铭言:
: : 毫无监督 公设财团法人 公帑「稀」乾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6/4/1wzyb.html
: : 许多由政府百分之百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经过多年运作之後,
: : 政府资金所占比例却大幅下降,监察院调查发现,行政院主计处
: : 长期漠视问题,导致政府捐助基金比例持续被稀释,当比例降到
: : 五成以下时,也回避了立法院、监察院监督,行政院未善尽监督之责,
: : 遭监委提案纠正。
: : 监委赵荣耀、葛永光调查发现,政府各单位对其所管理之财团法人,
: : 其财产登记项目标准不一,财产变更登记也没有统一规范,以经济部
: : 主管之金属工业研究发展中心为例,五十二年成立,过了四十五年
: : 才办理变更登记,变更之後政府累计捐助基金比例由百分之百骤
: : 降为百分之十六点三九。
: : 主计处长期漠视 监委提案纠正
: : 另一个明显案例则是交通部所管之中华顾问工程司。当初成立时,
: : 政府捐助占基金总额百分之九十四,但在九十年公积转列基金办理
: : 财产总额变更登记之後,政府累计捐助所占比例剩百分之零点一。
: : 监委批评,政府拿公帑捐助成立财团法人,应该善尽监督责任,
: : 「替人民管理财产」,若有赚钱当然应该算是全民所得,放任
: : 让政府比例下降,「钱就平白不见了。」
: : 主要问题出在财产变更登记,财团法人成立之後,因为捐款、
: : 利息、盈余导致财产增加,并没有按比例增加政府所占比例。
: : 另外,财团法人接收政府捐赠不动产,但会计处理方式
: : 没有统一规范,若不动产捐赠没有列入基金科目,
: : 就导致累计政府捐助比例被低估。
: : 政府捐助比例稀释 疑逃避监督
: : 以国家同步辐射研究中心为例,政府捐助不动产之後,累计比例
: : 应该高达百分之一百卅八,但因为不动产没有列入基金科目,
: : 财产总额变更登记之後,政府所占比例只有百分之卅九。
: : 依照预算法,政府捐助基金累计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财团法人,
: : 必须把年度预算书送立法院审议。监委统计,目前政府捐助成立
: : 财团法人一三一家,捐助高达一三四六亿元,九十七年底政府捐助
: : 占五成以上者,剩下七十七家,让外界有逃避监督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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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於公家成立基金的新闻
: : 给大家参考一下
: : 看起来监委还满认真的,这种陈规、老案子 也有兴趣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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