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彭淮南:我只是个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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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薪资与物价
时间Wed Dec 16 13:11:38 2009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会, 工时减少, 规定产出, 不能合格就fire
: 外商很多都是这样做吧, 最少惠普是如此
: 你不fire人, 当然别人会依照他的天性
知识工作者的产出很难定性化,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我提的例子是某个企画部门,但每个部门的特定都不一样。
要真的那麽容易,HR绩效考核就不用在那边搞得头大的不得了
另外,惠普如此,请问台湾地区有多少企业跟惠普一样规模?
: 首先, 我并没有说到一体适用, 也没有说到不能加班
一体适用是劳基法的现状,不用你说他自然就会存在
: 可是, 因为现在都用自由班胡混过去, 许多人都会因为B薪水大於A而去B放弃A的工作
真的用责任制的企业少之又少,多数都是用一些技巧性的补贴减少加班费
常用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加班费列入本薪之中,因此本身就有具备加班的要求。
不过常见的状况之一是中小企业HR太混,没有把这件事情跟员工讲,或着HR自己
也不清楚,因此就产生加班没有加班费的问题。
另外HR常见的一个问题,教育训练造成的工时延长算不算加班?
这个问题还是一个灰色地带,法律规范与解释模糊
讲白了,劳动法规的灰色地带太多了,根本不是你讲得那麽简单。
: , 可是B在实际上是对员工非常苛刻的, 一般人无法忍受, 但是, 因为当时选错
: 工作机会又少, 放弃A後只能自认倒楣待在B
: 工作条件透明化才是我说的重点, 我管你要做几个小时, 请写清楚
: 超过? 请付额外的钱, 我能力不足? 请fire我
你不用在那边讲什麽假设不假设,那就是真的偏离真实职场
工作说明书,写的不好的公司不是一家,大概90%的公司都写的不怎样
我看到我之前写的工作说明书,也是觉得惨不忍睹,可是还是得用。
没有的更多,因为多数是中小企业分工不细腻,怎麽写大概都有问题,
另外,现实就是劳基法要砍人很难,中小企业要请人走路还有很多人情因素
没有那麽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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