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quarius360 (路人甲)
看板Policy
标题Re: [构想] 抑制房价?
时间Tue Dec 15 22:42:33 2009
虽然大体上,在前文中已经有提到过了
不过我想在这里把核心重点进一步整理一下会比较容易理解
主要的要素如下:
1.透过政府进行公开比价交易
2.有限的使用期限
3.以租赁代替买卖
4.国/公有化
其中:
透过政府进行公开比价交易:使交易浮出台面,让价格透明化,
也更符合市场机制
(说实话我个人是不太清楚公告地价是怎麽订的,但成效似乎.......)
有限的使用期限:光是规范让土地交易应透过政府公开进行是不够的,
若使用期限未受到有效的限制,则交易必然会转入地下化,
也因此失去了上述公开比价的目的,与土地的流通
所以需要配套措施的搭配,藉规划合适的使用期限,
并错开同区域类似物件的到期时间
使交易必须定期浮出台面,并抑制地下交易炒作的空间
以租赁代替买卖:这算是核心整个发展的最後一个步骤,加上增值税的考量後
透过政府交易的结果,就如同买方将地价付给政府,
并每年按地价比例缴交地价(房屋)等税;
卖方则自政府取回当初付给政府的地价(加计通澎等)
结果就是在房地本身的投资会无增无减,
(对房贷来说算是有某种程度的保障,无获利但亦无跌价损失)
如此一来,既然无增无减,其实何妨调整一下出入比例,
在一样的税金下,可以让民众实缴较少的房地价即可
................................................
但在仔细思考过上述机制後就会发现,其实对政府来说
地价这一项实际上完全是个多余的累赘,
因为政府在意的事实上只有地价房屋税这些,也因此
整个思考得以转向,将整个买卖机制抛弃,直接转为租赁机制
以租金代替地价税房屋税等,
并收取适当保证金(类同较低或部份的房价)即可
国/公有化:提供上面各项配套限制的合理基础,
毕竟在私有地上强制执行上述规范,争议可能大了点
上述四点也是我自己在这个问题的思考历程的主要部份之一
希望搭配上前文一起看的话不会太过唐突
先补上这篇,再来回些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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