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彭淮南:我只是个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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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薪资与物价
时间Tue Dec 15 21:38:59 2009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对, 没错, 可是如果以前有工时时 10个人做的工作
: 现在自由班改请2个人做呢?
: 你怎麽说, 老板以前没风险现在有?
请你先举个例子,告诉我们哪个工作是十个人做,因为弹性工时现在变成两个人做的?
: 哪有可能, 弹性, 你是真的知道啥是台湾的自由班吗? 你是不知道还是"睁眼说瞎话"
: 还是政府官员8:00上班, 下午3:30泡茶准备下班在大谈自由班?
: 台湾的自由班是"上班正常班, 下班自由加班"
: 然後10个人做的cost down到5个, 一个team做的cost down成一个人
: 这才是台湾的自由班.
: 如果你不了解, 我帮你找一下
很抱歉,产业性质不同,况且最基本的问题,工厂生产线的生产可交接
那知识工作者的工作有办法交接吗?多数是没有办法的
要下班起码要把自己的进度做完,那跟工时至没有关系
而且严格来说,台湾地区真正施行责任制的企业很少,但原因也就是出在
不合理的劳基法上。之前工作的某职场,每个月的规定上班时数是200小时,
常出现的状况是,打了卡人就不见了,反正只要在需要交成果前把东西交出来即可
两百个小时形同虚文只是大家打卡打爽的。
所以重点是要依照企业的工作形态进行调整工时规定的调整与分类,而不是在那边
随便找个wiki就说别人不懂。
: 对了, 另外针对你说产值不够的员工再做回文
: 我认为老板觉得产值不够, ok, fire她吧
: 没人说不可以革职, 不要又不革职又强迫加班
: 对企业和个人都是负面
残念,劳基法规定不能任意解雇,相关条文在劳基法十一、十二、十三条
就是因为解雇难度高,很多中小企业乾脆完私下的手段或着直接倒闭落跑
这才是台湾劳基法保障的困难点,企业主不满意、劳工觉得没有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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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11.199
※ 编辑: houkoferng 来自: 61.217.111.199 (12/15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