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olicy
标题[政策] 「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特别条例」子法
时间Mon Sep 21 00:35:27 2009
内政部发布「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特别条例」5项相关子法
http://0rz.tw/6Ivd3
内政部表示「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特条例」已於98年8月28日公布施行。
须配合订定的子法计19个,其中,内政部负责6个,数量最多。鉴於重建工作,
刻不容缓;为掌握时效,本部法规会於立法院三读通过该条例前,即预为协助拟定、
进行审查;条例通过後,再配合立法院增修部分,酌予调整。该6项子法均已审查完竣,
并於本月7日签陈部、次长核定,除「配合限期搬迁之迁居者或房屋拆迁户补助办法」
因涉及补助经费较大,须待立法院通过特别预算,陈报重建会核定外,其余5项子法,
均於7日发布,并溯及8月30日与条例同步施行。
各项子法重点如下:
一、「莫拉克台风受灾农民健康保险及国民年金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补助办法」
1.补助6个月农保及国保保费
凡受莫拉克台风影响而失踪、死亡,或领有政府机关核发之重伤慰助金、安迁慰助金、
淹水救助金或农业天然灾害救助金的农保与国保被保险人,将由政府补助其应自付部分
之农保及国保保费6个月。名单将由内政部主动提供,民众无需自行办理申请作业。
2.免徵滞纳金及利息
受灾前欠缴的农保保费,不计收灾後6个月之滞纳金;欠缴的国保保费,则不计收
99年2月7日以前之利息。
3.延缴6个月且不催缴欠费
受灾之国保被保险人,可以延後6个月缴纳98年6月至11月的国保保费,且不计收利息,
此期间亦不追缴前期之欠费。
4.放宽给付领取方式
受灾被保险人如果在欠费未缴清前即发生保险事故者,於灾後6个月内
(98年8月8日至99年2月7日)仍然可以请领相关保险给付,并由劳保局扣除应缴欠费後
迳行核付保险给付,以有效协助灾民经济生活。
二、金融机构承受莫拉克台风灾区自用住宅利息补贴及政府负担未灭失土地贷款余额办法
1. 受灾户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於自用住宅现址设有户籍者,其住宅有下列情形之ㄧ,
均得申请本项补助:一、住屋及土地完全灭失。二、住屋屋顶连同椽木塌毁面积超过
三分之一;或钢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顶之楼板、横梁因灾龟裂毁损,不能居住。
三、住屋墙壁断裂、倾斜或共同墙壁倒损,不能居住。四、其他经直辖市、
县(市)政府认定住屋受损严重,不能居住。
2. 金融机构承受灾区房屋或土地者,原贷款余额之利息补贴范围如下:
一、新台币220万元以下部分:按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
加百分之零点八七五机动调整,计算利息,最高为年利率百分之二。
二、超过新台币220万元部分:按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
加百分之零点二零八机动调整,计算利息,最高为年利率百分之二。
前项利息补贴期限为原贷款之剩余年限,最长为二十年。
3. 自用住宅不堪使用而土地未灭失,其建物部分之贷款余额经金融机构承受者,
得於办理该建物之消灭登记後,申请政府负担土地部分之贷款余额。
三、莫拉克台风灾区划定特定区域安置用地勘选变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办法
莫拉克台风重创台湾,发生大规模洪水及土石流,造成严重灾情,为体认尊重及
顺应自然的重要性,复育国土及自然生态资源,以保障居民生命财产,远离灾害威胁,
本办法规定要点如下:
1.中央政府、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得运用环境敏感、土石流灾害潜势、
坡地环境地质、淹水潜势及其他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建置之资料库等资讯,
就灾区土地审查认定有安全堪虞或违法滥建情形者,经与原住居者谘商取得共识,
划定为特定区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强制迁居、迁村,并予适当安置。本规定的执行,
一定尊重原住居者的意愿;未取得共识前,政府不会强制迁居、迁村。在该地区
迁居迁村前,如发生灾害或有发生灾害之虞时,居民应配合当地政府撤离措施,
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划定机关划定特定区域时,应会同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水土保持、水利、农业等机关(单位)、当地居民、专家学者及有关专业人员实地勘查,
并成立审议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後依下列规定程序核定:
(一)划定机关为中央政府者,报请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推动委员会核定。
(二)划定机关为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者,报请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
3.特定区域核定後,划定机关应将特定区域范围公告30日;并由直辖市、县(市)政府、
乡(镇、市、区)公所以书面通知特定区域内被限制居住、迁居及迁村者。
4. 安置灾民之房屋,原则上由经政府认可之民间单位兴建提供。不足时,由政府兴建;
其提供方式,由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依重建推动委员会核定内容办理。
四、莫拉克台风灾民安置用地变更及开发办法
为办理社区重建之用地变更,开发案件由政府或经政府认可之民间单位提出申请者,
其土地变更事项,得排除相关法令限制规定。就环保团体所关心如何兼顾重建需要与
环境保护问题,本办法本於「程序简化,安全不减量」的原则,特规定:
1.须提出替代环境影响说明书之环境保育对策送审,该环境保育对策系指行政院环境
保护署为减缓安置灾区灾民所需土地变更、开发事项,对环境产生之冲击,经会商
内政部订定之各项因应说明、承诺及具体措施。
2.该土地须无下列情形之一:一、坡度陡峭。二、地质结构不良、地层破碎、
活动断层或顺向坡有滑动之虞。三、现有矿场、废土堆、坑道,及其周围有
危害安全之虞。四、河岸侵蚀或向源侵蚀有危及基地安全。五、有崩塌或洪患之虞。
六、土石流潜势溪流影响范围。
3.应经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水土保持、水利、农业及其他相关机关(单位)等组成之审议小组会勘及审查认定
安全无虞。审议小组审查开发案件时,并应有环境影响评估主管机关推荐具备相关领域
专长之环境影响评估委员,参与审查。
五、莫拉克台风灾区生活重建服务中心实施办法
1.本中心之设置,功能在於辅导灾区民众,建立社区共识,结合社会资源,推动
灾後家园及生活重建工作。
2.服务内容,系提供灾区居民心理谘商辅导、医疗转介;协助学生就学扶助、辅导;
协助失业者申请失业给付、参加职业训练;对弱势民众提供预防性、支持性及发展性之
福利服务;协助创造在地就业、促进产业发展及其他转介服务等;并划分目的事业主管
机关如社会福利、卫生、教育及劳工之业务权责、规范中心办理方式、评选、
受托单位之遴选资格、人力配置。
3.中央政府已编列4亿9千万元之预算分3年执行,将与地方政府及民间团体携手合作於
灾区普设生活重建服务中心,提供完整之各项服务。
-------------------
最近订了这个新的电子报
一封里面这麽多篇,总会有一则和政策较直接关连的,还ok
给大家参考
--
男なら 谁かのために强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汉 都会为某人而变坚强
齿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紧牙关 下定决心守护到底
转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无所谓 再站起来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这个
英雄
さ All Right! 你就是个
英雄了!(All right!)
-- DOA 英雄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0.24.14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