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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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策] 养殖业者申请风灾救助免附水权证明
时间Mon Sep 14 19:47:42 2009
南县鱼塭灾损全额救助 可望免附水权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6/78/1qjr2.html
莫拉克台风造成南县渔业灾损高达7亿多元,然鱼塭养殖现金救助规定,需检附水权状
等3文件才能获得全额救助,县长苏焕智认为不合理,水利署昨日同意水权登记与天然
灾害救助问题脱钩。
县府统计,南县有1万1千7百多公顷鱼塭,今年6月30日放养量申报资料仅有1503公顷
的鱼塭领有水权证明,县内万余公顷鱼温,未取得水权证明。
为协助无水权状鱼塭争取全额现金救助,苏焕智自8月25日起陆续行文农委会反映,
建议申请现金救助时,无须检附水权证明,以确实照顾受灾渔民,建议可由灾民自行
切结证明自身没有超抽地下水,即可符合规定,无需再检附水权状。
日前再邀集渔业署、水利署与渔民代表协商,然水利署认为无须检附水权状此例一开,
未来难以要求渔民守法,可能造成超抽地下水,地层下陷更严重。
但苏焕智认为,水利法并未规定鱼塭养殖业者需申请水权状,且引入海水养殖为何须要
申请,显然不合理。经再向经济部陈情,水利署终於同意就水权登记与天然灾害救助
问题脱钩,县府表示,将等中央正式公文函复,立即函知各乡镇公所,届时可解决
养殖渔民因无水权状而未能获得全额救助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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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养殖业受灾 每户每公顷补助11.5万
http://n.yam.com/cna/fn/200908/20090827845444.html
莫拉克风灾重创南部养殖渔业,农委会渔业署指出,全台约有6000户是合法业者,
本次受灾每公顷补助新台币11.5万元;呼吁水权状及登记证逾期者尽速补正,才能
获得补助。
渔业署今天函文各县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第50条第1项规定,应先受理灾民申请
莫拉克风灾救助,并请其补正已逾期的养殖渔业登记证及水权状,而受灾乡镇市区
公所应一律受理,并酌情延长受理期限。
另一方面,全台未取得养殖渔业登记证及水权状的业者居多,其中也有许多是受灾户。
渔业署表示,全台渔业养殖户约 3万户,其中只有约6000户合法,仅占 2成,其余都是
无养殖渔业登记证及水权状的业者。这次受灾户约 1.5万户,占全台养殖渔业者一半,
合法与未合法业者各占一半,未合法业者每公顷补助金额是合法业者的一半。
渔业署表示,民国70几年起,宜兰就施做一座抽水站抽取海水,辅导使用地下水业者
改用海水养殖,以利其合法化、减少影响生态;屏东、云林及高雄也都有类似的辅导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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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也有这样的事
空有制度和法令一点用也没有
btw 看了新闻才知道,原来领有水权证的养殖业者才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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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 凤 宫 第三十首 丙癸 中吉 柳毅传书
奉公谨守莫欺心 自有亨通吉利临
目下营求且休矣 秋期与子定佳音 二零零九 三月 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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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1.80.61
1F:→ suwilliam:执行层面是属於政治问题...... 09/14 19:58
2F:→ oodh:水利署的决策是政策的一环 有政治考量是他家的事 09/14 20:06
3F:→ oodh:或者他们会觉得 宁滥勿缺地发放补助「让救灾和证记脱勾」 09/14 20:07
4F:→ oodh:是他们的 非量化的 专业的一种吧.... 不过我不支持这样啦 09/14 20:08
5F:→ oodh:就像油价一样 政策有时会被政治渗入 有时专业会被淹没 09/14 20:13
6F:→ oodh:於是政策和专业就会更被轻视... 09/14 20:14
7F:→ suwilliam:我的意思是~有政策却不用~表示是政治面出了问题 09/16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