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fantast (greenfant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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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88水灾中房屋全毁.贷款免缴?
时间Fri Aug 21 14:59:37 2009
我个人认为这一个政策不适当
如果这次因为天灾而可以贷款免缴
那麽下次如果碰到一样的情形是不是比照办理?
再来就是
看马总统的意思是要银行列呆帐
不是由国库负责的样子
虽说本来就不该由国库负责这一笔钱
可是由银行吃下来似乎是慷他人之慨
免缴的资格有:
1. 灾民本人、配偶死亡、受重大伤害,或无偿债能力
2. 房屋、土地流失
看起来似乎很合理
可是会有一些茫点
举个例子来说:
一样一栋300万的房子
一个家庭努力的在提前还本金...
所以很快就还清了
但是因为这样没有太多的存款
另一个家庭却只是照时间缴本息
所以有许多存款
但是两者的结果却是完全不同
而这一个补助的方法好像也有一点不公平
我觉得政府可以给予金钱的补助
可以让用缓缴本金或是利息的手段
但是贷款取消这一个作法似乎还有待商确
只是补助的方法跟金额如合订的合理跟周详
似乎一样在考验着马政府的能力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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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5.24.250
1F:推 kevinjl:换个角度想 这次水灾房屋全毁的 贷款金额应该不高 08/21 17:27
不是金额的问题
而是会变成一个惯例
以後天灾导致的房屋全毁都有可能会比照办理
这次是山区
如果下次是市区呢?
2F:→ kevinjl:921 有全倒补偿金 这次不知有没有 灾区的屋价大概都不高 08/21 17:29
我觉的全倒补偿金比较合理
因为这比较公平
不然有人房屋全倒.但是没贷款
有人有100万的贷款有人有200万的贷款
那麽这算不算是另一种不公平呢?
3F:→ oodh:提供一个关键字 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房贷保险」 08/21 19:37
4F:→ oodh:银行承作贷款,有时会把债权拿去投保,就是保这种断头风险 08/21 19:38
5F:→ oodh:所以最後不的单是银行吃下损失 而是产险业 --只不过在台湾 08/21 19:39
6F:推 oodh:很多银行都让自己同集团的承保 所以一样 这是有违保险原理啦 08/21 19:40
7F:→ oodh:在商言商,银行投票的支出也转价到款利息上 所以让他们承担 08/21 19:40
8F:→ oodh:并不算完全不合理;只是这样会加重国内金融业风险和今年财务 08/21 19:41
9F:→ oodh:理论上不是没有立足点,但实际面要再研究才清楚 08/21 19:43
重点是.就算地震房子垮了或是土石流房子被淹了
银行还是有机会可以收到钱
现在要政府要银行自行吸收
之後再保的保险费率会不会更高呢?
这不就是直接增加银行的成本
银行成本增加.放款时的利率不就更高了
10F:推 bullfrogtwn:我贷款的银行有强制保火险和地震险,水灾不知怎麽算 08/21 20:37
11F:→ oodh:这好像不一样,你保的产险是保险公司要赔给你的 (水灾不算) 08/21 20:39
12F:→ oodh:我说的是你的债权被银行拿去作标的投保 是在你发生意外缴不出 08/21 20:40
13F:→ oodh:贷款後 保险公司赔给银行的 这两者不相同哦 08/21 20:41
14F:→ oodh:通常意外是指你挂掉 而房子没人继承续缴 水灾能不能算 08/21 20:43
15F:→ oodh:最後都应该是要由金管会拍板决定吧 08/21 20:44
16F:推 apollo99:那如果下次是像921这样的呢?灾害集中在人口密集区... 08/21 20:53
17F:→ apollo99:灾民可不可以援此例比照办理? 08/21 20:53
我就是认为此例一开
以後一定就会比照办理
所以才认为政府要在好好考虑一下
这後续影响很大的
18F:→ oodh:如果金管会这次同意这样做就可以 但我不清楚这部份的保险原理 08/21 21:00
19F:→ oodh:又或者说,以後强制保火震水险,这样你会在受灾时收到保险公 08/21 21:02
20F:→ oodh:司的理赔,但这部份依你的贷款契约 理赔金要先拿去缴房贷 08/21 21:03
21F:→ oodh:所以就没有「房贷不用缴」或「房贷保险理赔」的问题 08/21 21:04
22F:→ oodh:受灾户等於免费拿到一栋烂房子不用再缴 也许还有剩一点保险金 08/21 21:05
23F:→ oodh:可以弥补过去缴的,或拿来重建 --也许不够还要贴 不一定 08/21 21:06
24F:→ oodh:原则上一个风险不能双边保,你保的强制险会赔 贷款就会被缴掉 08/21 21:08
25F:→ oodh:房贷保险就不会理赔;但实际上 强制险通常一样是同一家集团的 08/21 21:08
26F:→ oodh:所以来来去去赔的都是他们 XD 保险原理的现实荒谬 08/21 21:09
27F:推 LORDJACK:有再保公司啊 08/22 02:06
28F:→ oodh:再保是给保险公司保的 房贷保险是给银行保的 08/22 06:13
29F:→ linbryan:如马英九如他所讲那麽照行政规矩,应是国家保险单位买下这 08/22 14:43
30F:→ linbryan:些灾民贷款合约,然後先停缴,冲销或其他方法.如老美买下 08/22 14:46
31F:→ linbryan:两大房产,印很多美元,才合乎法制制度.现在这种做法,就是 08/22 14:48
32F:→ linbryan:赶快找些学者/圣人帮他在法理上背书 08/22 14:49
33F:→ oodh:底下「灾後重建特别条例」有相关描述 08/22 17:32
大致看了一下
没看到相关的规定
看来政府不打算这麽作
那代表还是有脑筋清醒的官员在
34F:推 LORDJACK:因为有再保公司, 所以保险公司不会全部损失啊 08/23 03:09
35F:→ LORDJACK:所以 "来去去赔的都是他们" 不成立 08/23 03:10
※ 编辑: greenfantast 来自: 203.75.24.250 (08/24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