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y0615 (♀开始一天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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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台湾性交易应该合法化吗
时间Sat Jul 4 03:21:13 2009
我想这是下一步要做的事情
一次推动 我想阻力会很大
毕竟这已经是有争议的事情了
现在我猜他们的目标是先除罪化
然後慢慢来...
台湾性产业已经行之有年..
卫道人士不是不了解 就是选择看不到..
我觉得最麻烦的地方反而是消费者(用嫖客好像不好听)
万一消费者的另一半 对性工作者提出妨碍家庭的控诉
这可能就比较麻烦 总不能配偶栏上有字的不能消费吧?
不过毕竟他们并没有交往 所以也可以说算不上妨碍..
只是单纯的交易而已 这种解释不知道可不可以行得通
※ 引述《djbm (Mia)》之铭言:
: ※ 引述《c0s (C姐:「杀杀杀杀杀杀杀」)》之铭言:
: 我赞成开放性交易产业,毕竟这也算是工作的一种,可以归属於娱乐事业、服务业
: 但是,「通奸罪」、「妨碍家庭」等是不是也要除罪化?
: 不然如果有夫妇,他们双方都同意让其中一方从事性工作,到时候又以
: 「通奸」或「妨碍家庭」等罪名告嫖客,那这些嫖客不就通通有罪。
: 所以在家庭的部分,也应该要有配套措施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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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56.88
1F:→ suwilliam:除罪化後~性工作者自然没有妨碍家庭的刑责~关键在消费者 07/04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