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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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要并要升 倒底要什麽一次搞清楚
时间Tue Jun 30 00:18:26 2009
※ 引述《reece (摘梦)》之铭言:
: 关於这边我上一篇离题
: 在补上几点
: 争点在於区的自治,个人认为根本就没有必要有划分和自治的必要,一盖都用文官考试制
: 度分配,否则会产生自治区中有自治区。至於原文中关於本位性论述平等方式是不错,可
: 是在区域财政划分上,永远没有一定的标准,本身根本无法套出一套平等原则概念,只能
: 搞出一个合理的差别待遇逻辑。虽然个人也不赞同并成五省,毕竟这东西在未经过过度其
: 贸然合并,其结果到底是如何负责也是问题?目前合并的直辖市还有其根据相识程度,而
: 五省制的话个人看不出其合并依据。
: 最後回到最原始点就是财政划分到底要如何划分,个人认为单用人口数来划分的话,那何
: 必利用纳税机制收回又发放,可见其并不是单一人口数作为重点,而是综合判断为依据。
: 举例:台南人口数不到直辖市,但着眼於古都,因此在统筹分配款上可分为人口分配和古
: 蹟维护和交通款项,这样一方面达到国家专注目标,一方面又可以对人数较妥当分配。
: 结果到最後还是离题,不过事实上无论如何怎麽分都是不公平,结果还是分配款要如何用
: 的问题,而国家更该积极帮助其他未升定立更详尽的规划,而不是摆着滥。
: 结果最後还是离题,不过我一直以为台北没有乡里长选举,可能是疏失。
几篇新闻大家参考
中县乡镇市代主席陈情不要失业 要区自治
http://n.yam.com/bcc/politics/200904/20090406796870.html
核准改制县市 蓝委促区长民选落实区自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26/5/1lzxq.html
徐中雄说,近期将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新增「区自治」条文,规定区长由直辖市区民
自行选出。
高雄市出身的国民党籍立委侯彩凤认为,高雄县市合并後,的确会造成若干乡镇市长
失业,基层民众也忧心若改制後直辖市区长为官派,届时恐将空降一些不了解民意的
学者、专家。
18乡镇市代会主席︰区自治选举与直辖市长同步
http://n.yam.com/tlt/society/200904/20090407808894.html
代表会有两点共识:一为同意县市合并,
二为合并前提是要求马英九总统履行区长、区议员一并和直辖市长一同改选诺言,
否则不满声浪总统连任选举时会发酵。
廖了以:明年合并升格县市 暂不实施区自治
http://magazines.sina.com.tw/article/20090415/1608829.html
廖了以在会中表示,地制法实施後,会根据人口密度和生活圈等因素进行「区整并」,
至於是否要实施「区自治」,目前没有时间表,明年合并升格的县市,则肯定不会同时
实施区自治
(这则新闻是四月的事 那时候我认为不会在今年过的南市并升
结果也被争过了 理由是「尊重台湾历史文化」
区自治「暂不实施」能挡多久 我很怀疑...)
虽然说区自治还要再修法,看起来不易 但事在人违
区自治 -- 我想更适合的角度 用反方向的「废除乡自治」来看
其实政治上影响不比「尊重台湾历史文化」小
这里不是政治板
细部就不详谈了,乡自治一但取消 代表着本来乡公所和乡代会的资源会回收到市长手上
这对於该市的在野党而言等於是灭绝存亡战
而该市的执政党虽然手握资源 但位子的减少会带来大伤脑筋的内斗问题 也未必好过
尤其考量到现在的国会多数党 在下一次的直辖市长选举中
我个人认为并不会拿下三个以上的直辖市 而成为该市执政党
so
我个人是反对区自治的,
但区自治在下下届直辖市长选举前(也就是地方全体大选)的达阵率 我觉得是100%
又 说不定在下次直辖市长选前就修法修好喽
区自治实施与否 仍待凝聚共识与修法
http://www.epochtimes.com/b5/9/4/12/n2492863.htm
(前略)
要实施区自治,不仅要修地制法,还要配套修行政区划法、财政收支划分法、
公共债务法等,以一体适用原则,台北市与高雄市运作良好、行之多年的官派区长制度
可能取消,但朝野对推动区自治尚未有共识。
社会各界对实施区自治也是看法两极,高雄大学政治法律系副教授杨钧池认为,
政府规划「3都15县」,合并後的「都」人口大增,增设次级地方自治团体,
或许可降低「叶尔钦效应」。
从落实草根民主来看,区自治扩大民众参与管道,给予更多自治权限,符合民主潮流,
也可让基层耕耘许久的地方民代得以有继续问政机会,降低改制冲击。
就如同马总统於竞选时所说,「当中国大陆都要考虑乡镇市长直接民选时,如果台湾的
乡镇市长改官派,是开倒车、不合理的作法」。
不过,乡镇市长选举长期存在黑金、派系挂勾等弊病,有人从杜绝黑金政治角度,
认为乡镇市长或改制後的区长改为官派,可遏止黑金势力蔓延;但也有人认为这是
本末倒置,即使取消地方自治,也无法消弭黑金,不能因噎废食。
从中央、县市到乡镇市,目前台湾属於三级政府体制,由於层级多,连带引发行政效率
不彰的讨论,以致於1996年国家发展会议、2001年经济发展谘询会议就以减少政府层级,
有助提升行政效率为由,达成乡镇市长官派共识,但也有人对此存疑。
前台南县长杨宝发曾在内政部座谈会上点出区自治的问题,他说,以前台北市的区也是
自治,但却发现区长政见无法实现,即使实现,还会发生每区路灯装的不一样,水沟
有部分通、有部分不通的情形。
过去中央与地方对自治权限认知不同常出现争议,例如2002年台北市政府因里长延选
权限归属杠上内政部,未来若实施区自治,都与区之间的自治权限划分,也是必须
面对的问题。
不管国民党执政时期的国发会,或民进党主政下的经发会,都有「乡镇市长改为官派,
落实二级政府体制」的决议,随着政党再次轮替,国家发展与时空环境的转变,是否要
官派乡镇市长或县市合并改制後的行政区要自治,再度成为焦点。
地方自治变革经纬万端,实施区自治与否各有优缺点,甚至会挑动敏感的地方政治生态,
影响朝野政党基层势力消长,政府有必要审慎评估、凝聚共识,建立可长可久的制度。
所以我前一篇说 很多地制学者这时候说一套 那时候又说一套
行政官员、政务官 又没有专业坚持
如果早知道大合并後区自治会挡不下来 就不该让它并
现在有北、中、南、高 四县的乡长和议会 这是多麽庞大的基层实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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ˍ◣ . ↘ 千山鸟绝,万径踪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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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舟蓑翁,独钓江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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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ˍ_ __ . oodh《残江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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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ow282:扫除这些角头,就是这次升格的主要目的 06/30 21:01
2F:→ payeah:扫不掉的,未来有很高的机会修法保留这些自治机关 06/30 21:41
3F:→ oodh:扫角头-------------------------------------*-- 被角头修法 06/30 21:57
4F:→ oodh: └我选这里 06/30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