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lander (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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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婚姻相关法条的基督教色彩
时间Sun Jun 28 17:09:23 2009
※ 引述《tiuseensii (老学究跳脚啦~)》之铭言:
: 重婚罪: 限制一夫一妻, 明显基督教色彩
: 在其他多数文明社会都不是一夫一妻制
: 中国的观念是可以有正室侧室(妾),阿拉伯是最多四妻
中国古代的妾就是妾,不是妻
举个简单的例子,皇后,贵妃,才人,地位有一样吗?
大房就是大房,侧室地位在绝大多数情形就是矮了一截
承认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群婚,搞这麽复杂,不如废除婚姻制度
直接以更简便的同居登记或是家属登记取代
只要有共同长久生活意思不必有血缘关系就可以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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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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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9.45
1F:推 ake2134cr9d:那样会衍生出扶养权问题 06/28 17:29
2F:→ ake2134cr9d:如果某女跟甲男生一子,然後又跟乙男同居,谁养小孩呢 06/28 17:29
3F:→ ake2134cr9d:你会说某女自己养,那她没经济能力的话呢 06/28 17:30
4F:→ ake2134cr9d:如果问题更复杂一点,某女同时跟五位男性同居呢 06/28 17:31
5F:→ ake2134cr9d:婚姻制度我认为是一种扶养的归属权保障,有其必要性 06/28 17:33
6F:推 c0s:这篇讲出我想讲的东西 假如群婚的概念 保障的东西已经偏离 06/29 04:42
7F:→ c0s:「婚姻」的概念太多 那麽不如另外开一种关系规范 06/29 04:43
8F:推 lembertlin:在大陆某个母系社会少数民族,某女同时跟五位男性同居 06/29 12:15
9F:→ lembertlin:就跟父系社会的一夫多妻一样。扶养权(责任)是婚姻之外 06/29 12:17
10F:→ lembertlin:社会对扶养责任归属的多数共识吧@@,从族群延续的角度 06/29 12:20
11F:→ lembertlin:来看,就是谁要负责养小孩。不然就是,谁比较重视一个 06/29 12:21
12F:→ lembertlin:生命的存在…离题(逃 06/29 12:22
13F:→ tiuseensii:你的结论也是我目前的看法,婚姻让它变成具文,扶养、 06/30 00:18
14F:→ tiuseensii:继承等民事不必和它绑在一起。如果问「具文」有何意义 06/30 00:19
15F:→ tiuseensii:请去问一下同性结婚的两造吧。 06/30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