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0s (C姐:「杀杀杀杀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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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台湾性交易应该合法化吗
时间Wed Jun 17 03:33:02 2009
※ 引述《joyya (叶小童)》之铭言:
: 最近和同学讨论了台湾性交易是否应该合法化的问题
: 觉得还蛮值得思考的
: 感觉我们都可以用更正面的态度去看到"性"这件事
: 而且性工作者不偷不抢好像没什麽好禁止的
: 可是性工作者却无法被社会接受
: 有人可以接受自己的闪光或子女从事性工作吗
这样子说吧,
合法化是「法律」问题,
从来就不是你我的「价值观」问题。
就算你我不能接受自己身边的人从事性工作,
也不能要求或赋予国家这个权力宣称这个人的工作「有罪」。
当立法决定行为是否形成犯罪时,
你我的「心理接受度」不应该拿出来当作立论。
因为多数不能接受,所以他非法,这是多数暴力。
而以工作权来说,
我想不出说性交易非法的论述。
另外,以支持性交易合法推论到个人对性的态度,是错误连结。
以下只是纯粹开玩笑,
但是我们假定有一个国家,在那里吃大便是非法的,
最近终於合法化了,所以,
「感觉我们都可以用更正面的态度去看到"吃大便"这件事,
而且喜欢吃大便的人不偷不抢好像没什麽好禁止的,
可是吃大便的人却无法被社会接受,
有人可以接受自己的闪光或子女吃大便吗?」
现在,在台湾吃大便是合法还是非法?(歪头
讨论性产业合法问题,先与性产业的观感问题分开来比较好。
如果要从产业对社会的冲击面来探讨性产业问题,或许还比较有说服力。
这里是政策版,所谓的性产业污名这种问题就先不要谈了。
: 我听过一个说法说
: 性交易的存在是因为有人需要
: 而这些人会需要的原因是他们无法藉由正常的亲密关系获得满足
: 都是因为性教育的不足、观念的不正确导致需要用金钱买性服务
: 如果性教育很足够、人们都能追求所爱、从爱人那里获得满足,就不需要性交易了
: 不知道各位板友觉得这个说法如何呢?
: 其实个人还蛮肯定这个说法的
: 可是以台湾的现状来说,如此理想真是太遥远了
虽然很多人喜欢说「性产业是因为需要所以存在/合法也是合理的」,
但是我一直以为,性产业合法跟人性需不需要无关。
(再说,这种需要真的只有用买的解决方式吗?
其实这里我不太懂,双手万能就算烂也是解决办法不是吗?囧>
虽然是离题,但是哪位好心乡民可以分享一下心得(误))
而是性产业根本没有非法的理由。
不应该以那麽委曲求全的语气说,
「(虽然觉得不好,)因为有人有需要,所以(不得已)应该合法。」
不用太过去揣测性交易双方是否不得已买春/不得已下海,
进而去觉得他们的人生应该哪里不正确/不足。
当然如果你是要作社会科学研究另当别论,
但是请用严谨的方法及精确的数字中立的阐述结论。
==== 咦,好像都没有提到政策说 的分隔线====
以国家政策面来说,我赞成开放性产业,因为
1. 性产业无非法的理由。
2. 合法化容易管理,且保障交易双方。
完。(死
现在的重点是该如何管理这个产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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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mbertlin:C大说的很好,所以反对性产业发展的人,或许可以从推 06/17 10:45
2F:→ lembertlin:动「性福夫妻」或「diy解性」来抑制性产业发展空间 06/17 10:46
3F:推 mathptt:强奸完再给钱就算嫖了,嫖妓又不犯法 06/26 09:35
4F:→ c0s:你可以试试看会不会被关 06/26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