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2009 ()
看板Policy
标题Re: [问题] 有双重国籍的人,依我们国家的税法会要ꔠ…
时间Sat Jun 13 13:58:48 2009
※ 引述《wuluke (庭辉Tuna鲔鱼)》之铭言:
基本上租税协定有避免双重课税、防杜逃漏税及增进国家实质关系的功能。
加拿大侨社严重的反对是为了自己本身不是为了国家
移民加拿大以个人所得税来讲 在没有租税协定签定前
在台湾的所得因为没有租税协定所以加拿大政府一定查不到
他们就不会遵守加拿大的税法把台湾的所得报给加拿大政府知道
也不会把他们在加拿大的财产给台湾政府知道
所以他们可以在加拿大及台湾各避掉某些该缴的税
台湾的股票股利不是全部都是免税的 有人被课到哇哇叫
至於被外国政府扣个几趴走是移民者口袋的钱不是国库的钱
是移民者要多吐出来给移民地政府的钱
输家是移去加拿大的人 因为两地的政府都要想办法课税叫他们吐钱出来
两个政府是联合抽头是赢家 本来可逃掉的所得税、遗产赠与税......都逃不了了
这就是加拿大侨社严重的反对的原因
这个协定签下去对台湾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是有好处的
这个外国国民的税率没问题 更不必改我国的所得税制
只有移民加拿大的人头大了
: 前一阵子
: 马政府好像有意跟加拿大签订租税协定
: 遭到侨社严重的反对
: 为甚麽呢
: 加拿大是全球课税 以人为主体 股票收入也都包括在内
: 税率高的吐血
: 台湾原则上是属地主义 在加上之前推出的 海外所得几百万以上才要额外再缴税的附加条款
: 税率也没外国高
: 这个协定签下去对台湾一点好处都没有
: 这个外国国民的税率问题 最主要的可能是要更改我国的所得税制
: 贸然的想要跟国外签协定 只是得不偿失
: 因为很多台湾的企业主移民加拿大,再加国没啥收入也不用课税
: 但是在台湾可能有很多股票 跟房地产的投资 协定签下去後
: 在台湾免税的股票利润 大概会被外国政府扣个30%走
: tuna
: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之铭言:
: : 海外所得很难追查,此点全国皆然,反洗钱制度大部份都是为了查税而设
: : 而且有一个问题,就是所得税有不重覆课税的原则
: : 所以如果他在国外缴了所得税通常就不会再针对该部分进行课税
: : 不过税赋的部份很多,除所得税外很多税并非双重国籍就可以免缴
: : 另外你提到的健保、国民年金跟消费券,其实跟税负的关系比较小
: : 电费也是一样,都是跟使用者比较有关系,所以并非双重国籍者不用缴税
: : 而是要看种类、状况,例如健保双重国籍者依然得几付健保费,否则就无法
: : 使用健保。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146.237
1F:推 wuluke:这就看 人民与国家的归属问题 要怎麽看了 06/13 21:54
2F:推 wuluke: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仔细看看签了之後 加拿大政府税收的饱饱 06/13 22:08
3F:→ wuluke:的肯定没错 台湾政府大概是抽不到甚麽从加拿大来的税 06/13 22:09
4F:→ wuluke:税率40跟20 怎麽比呢!!! 只会发现在台湾的土地资金 06/13 22:09
5F:→ wuluke:股市资金一直外流成别人的税款霸了 06/13 22:10
6F:→ chu2009:加拿大的所得是境外所得本来就不用缴我们的所得税 但遗产 06/16 20:04
7F:→ chu2009:赠与税就可以查了 台湾的土地 股市资金不会因租税协定就跑 06/16 20:06
8F:→ chu2009:去加拿大 现在和我们签定全面性所得税协定已有16个国家 06/16 20:10
9F:→ chu2009:移民两地都有财产的好野人享受两地权利是该付出一点义务 06/1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