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6153506 (要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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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对目前政府推动长期照护保险政策的看法 …
时间Mon Jun 1 10:57:19 2009
※ 引述《CrazyMarc (喜欢挖坑 XD)》之铭言:
: 国家有社会救助责任而无社会保险责任
: 当然,国家有意开办并无不可,就作为福利政策(福利国原则)
: 但是不能违反保险的精神,亦即不能强制投保
: 然而,保险费是不可以以强制力强迫缴纳(强制执行)
: 如果以增税方式为社会保险财源
: 这等同以强制力收取保费(税金可付行政执行或强制执行)
: 便有违保险旨趣(保险是个人风险管理手段,非为重大公益不得强制之)
: 即使是第三责任险
: 汽车所有人不投保的法律效果是罚锾
: 但是真的不投保不缴保费,还是不能强制执行保险费
: 这就是为什麽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不会以特别税的方式筹措财源
: 一切卡在保险费的法律特质
用回文的方式来回应一下好了
基本上社会保险一定是要具有强制力的
其主要的原因是必须做到风险分摊
要不然会发生所谓的逆选择
变成说会参加社会保险的是位於社会上较为弱势的人
因为其使用的机率较一般人更大
而导致了一个社会保险全部集中的几乎都是弱势人口
台湾目前国民年金就有这样的问题(因其采取软强制性)
这样的一个社会保险所导致的後果就是有很大的机率产生亏损
所以说社会保险才会需要有强制参加的机制
一般社会保险常常被和一般的保险混为一谈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只注意到社会保险的保险特质
却忽略了社会保险的社会性
但是社会保险的社会性就是与一般保险的最大差别
因此若是没有去注意的话便会发生以为社会保险与一般保险没有差别的问题
希望各位板友在讨论到社会保险时多多注意其中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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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235.35
1F:推 houkoferng:可以请您解释一下甚麽是社会性 06/01 11:11
2F:推 CrazyMarc:再怎麽社会性还是保险,保险费不能强执这是天条啊 06/01 11:40
3F:→ CrazyMarc:如果以非保险方式办理(齐头式平等)才有办法顾到社会性 06/01 11:40
4F:→ CrazyMarc:只要还想用保险方式推行,强制缴费会有法理问题 06/01 11:41
5F:→ CrazyMarc:这种福利政策会想用保险方式推行本身就不可思议 06/01 11:43
6F:→ jason6153506:C大可以去看看全民健康保险法的第30条~就具有强制效 06/01 12:02
7F:→ jason6153506:果 06/01 12:03
9F:推 CrazyMarc:顺便再说,释472要求的即使欠费也要给付到现在都还没人 06/01 12:40
10F:→ CrazyMarc:鸟,可怜的大法官会议 可悲的立院 可恶的健保局 06/01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