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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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策] 中选会组织法三读过关 选政、选务确定分离
时间Sat May 23 08:40:32 2009
中选会组织法三读过关 选政、选务确定分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22/58/1jya2.html
立法院院会22日三读通过「中选会组织法」草案,中选会主委、副主委与委员都要由
行政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为4年,中选会委员中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
委员总数的1/3。其中攸关选政与选务合一与否的第6条条文,经过表决,决定采取选政、
选务分离的原则。而原先受任期保障的中选会现任委员,将必须提前下台。
延宕多时的中选会组织法草案,在朝野两党团都甲级动员表决下,终於三读通过,
确立了中选会法制化的地位。三读通过後的「中选会组织法」规定,中选会应设置委员
9到11人,主委、副主委与委员都必须由行政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且委员中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3。
不过,其中攸关选政、选务合一的第6条条文引发争议,
初审通过的版本将选政与选务合一,但是内政部有异议,国民党团因此提出修正动议,
主张选政归内政部、选务归中选会,民进党团反对。不过,在国民党具有人数优势下,
修正动议顺利三读过关。
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说,这是国民党想将黑手伸入选举。李俊毅说:『(原音)这个
不禁让我们怀疑,年底的三合一选举,是不是马英九有什麽计画,要透过中选会的新的
委员组成,维持选务、选政分离的情况下,透过行政部门来做指导。』
国民党团书记长杨琼璎则说,会让选政、选务透明化。杨琼璎说:『(原音)我们希望让
它公开透明化,让它分离之後,达到公开透明的程度。』
法案三读通过後,中选会必须依法改组,原先受任期保障到明年6月的委员和巡回监察员
也将提前卸任,任期只到新委员任命之日为止。
草案中还明订委员的「退场机制」,虽然有4年任期保障,但任期中若有因罹病无法
执行职务,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因案受羁押或起诉者,得由行政院长予以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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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参考,
我个人认为任期四年 这个长度不是很好,
由政府、总统或院长任命的 但又被认为应该中立的职务,
任期应该和执政权选举错开 这样比较不容易因为任期届满而为了续任或出路而失职不公
附带一提不相干的,今天成大办路跑哦~ 所以我跑来学校了(我是来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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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贫 既无嗜好 不学无术 亦无专长 唯打翻茶杯 或饮料罐 或新鲜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面 铝铁生熟不锈钢 大小利乐锡箔包
有色无色玻璃 软壳硬壳塑胶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无一免湿
初时心喜 触翻热汤而後败兴 久之或忧 撞倒汽水反得释然
本为一时之误 积久成习 偶一为之 还傲世中无双
故以为好 便作所长 因姓黄,自号
「掐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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