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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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公务员该不该有言论自由?
时间Fri Mar 20 03:07:39 2009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之铭言:
: 我想这部分本身要讨论的部分有几个
: 1.理所当然,认为此种言论不适当是言论自由的范畴
: 但此次将事件爆出来并施压行政单位者乃是有权力者此点其实就已经超脱言论自由
这点是不是很矛盾?
可以认为言论不当
但是不可以要求对其言论不当负责?
: 2.舆论的部分,则需有待社会有更多的讨论後才会形成,因此都属於言论自由的范畴
是说没有形成舆论之前 话都可以乱讲吗?都属於言论自由的范畴?
: 3.公务人员的言论与思想是不能做为此人是否适任的观点
: 当前连叛乱罪都只罚行为者,不能因为其宣称叛乱而处罚
: 故言论本身不应该当做行为来看。
其事件本身已经造成民众对政府公务员的不信任(有种族歧视)
还只是言论与思想的问题吗?
行政单位不处理这问题,就是等同默认公务人员有这种为民服务的态度没有问题。
: 4.如果以本身的言论来当做处分的理由,的确是可以成立,但事务官与政务官
: 此二点也必需分开讨论如果某庄姓政务官都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论免职,那麽
: 受保障的常任文官理所当然应受到更大的保障。
*** 转贴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庄国荣在台中参加谢长廷与苏贞昌的总统选举造势活动时,批评马英九父亲马鹤凌私生活
不检,因部分指控缺乏根据,且用辞激烈不雅,引起舆论批评[6][7]。庄国荣当晚请辞教
育部主任秘书一职,并获得部长杜正胜立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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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论免职?
难道是指连助理教授也不能当?
: 5.当行政单位以言论处份常任文官时,将会牵扯到实质言论审查的范畴部分,
: 再者常任文官是否与政务官相同俱备没有上下班之分也是必须列入考量。
: 特别是此次的争议言论已经避开职务上发言的问题。
你的意思是说
公务人员下班後所做的事情,都不该以公务人员惩戒法处罚,是吗?
因为已经下班了!
: 上述五点是我的看法,烦请版友指导
: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其实最有趣的事情是:『究竟怎样才是箝制言论自由?』
: : 如果主张国家公务人员私底下写文章侮辱本国人民是言论自由。
: : 那麽被侮辱的本国人民,要求他没有资格担公务人员的主张
: : 算不算也是言论自由?
: : 以言论自由为由,批评此事,认为这不该被吵的人,本身就陷入一种
: : 要箝制言论自由的行为中,或者说根本只认为自己的言论自由才是言论自由。
: : 所以最後还是要由行政单位,承受有没有箝制言论自由的责任
: : 如果行政单位惩处的理由是以发表某言论为理由,
: : 那麽就是箝制言论自由的作法。
: : 如果行政单位惩处的理由是以违反公务人员适任的理由,
: : 就不算是箝制言论自由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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