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bhmiepqfy (Lorien)
看板Policy
标题Re: [问题] 公务员该不该有言论自由?
时间Thu Mar 19 15:04:03 2009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之铭言:
: 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
: blog算是甚麽样的言论空间
: 因为blog带有公共跟私人言论空间的双重性质,甚至是一种言论的模糊地带
: 如果blog是拥有较高的私人言论领域空间,那麽无论匿名与否都应该有最大的言论
: 自由,因为那就好像我们私底下抱怨一样。
: 如果blog属於公共言论领域空间,那麽就要探讨是否有匿名的问题。
: 简单来说,此次的事件其实不需要讨论言论自由,因为只是单纯的政客炒做政治事件。
谢谢h大的看法,
但我个人认为,
如果部落格只是一个单纯只能选择发文与不发文,不能选择阅读群众的平台,
我会同意你「最大言论自由」的看法,
但以目前部落格可应用的技术层面,却可以选择开放程度,
当你拥有选择开放与否和开放程度的自由时,
相对的,你所拥有的自由权利,本身的内在拘束便会增强,
换句话说,
你所发表的内容,若是越靠近不受保护的言论边界,
你的自由,便越受权利的拘束,你越有义务要达成其内在拘束条件,
我所想谈的是关於涉及集体毁谤的挑衅言论自由,能否称为权利,而受保护,
这便要探讨,这权利本身的可能内在拘束条件是什麽?
但如果仅仅把它当成「单纯的政客炒做政治事件」,
我认为会忽略很多面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