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fantast (greenfant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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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公务员该不该有言论自由?
时间Wed Mar 18 14:55:33 2009
公务员执掌国家机器...
是不是可以任意公开发表言论呢?
就我的感觉...
不管政务官.事务官都一样...
公开的发表言论都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
不只是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任意发表言论...
就算是私底下也要节制...
因为没有人可以知道听到的人会作怎样的解读...
会不会因此对政府的形象造成伤害...
我觉得这应该不能只靠公务人员本身的自律吧...
因为不管是那个族群都会有特立独行的人...
也一定会有害群之马...
与其等到出问题了再来追究责任...
再来修补被破坏的关系...
不如一开始就有明确的规范跟罚则...
最好可以立法规范.并且有独立的审查机构...
而不是只靠自由心证或是一纸行政命令就交代过去...
这样以後的争议会不会比较少?
只是宪法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
法律要怎麽制定才不会跟宪法抵触呢?
这就是一个蛮大的问题了...
其实不光只是公务员...
就连民意代表也该对自己说过的话负上查证的责任...
而不是躲在言论免责权的大伞底下...
只是...
立院诸公是不是肯拿石头来砸自己的脚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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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5.24.250
1F:推 Monnalisa:其实言论免责权,免责的前提是 03/18 15:08
2F:推 Monnalisa:对於院会发表之言论以"善尽查证义务",始能免责 03/18 15:12
3F:→ Monnalisa:参见释字第435号 03/18 15:13
4F:推 Hinamizawa:他们当然有言论自由 只不过这个社会很多时候在意的是 03/19 00:09
5F:→ Hinamizawa:观感的问题 而不是犯不犯法 03/19 00:09
6F:推 Monnalisa:所谓的言论自由应该不能含有政治上的任何宣示 03/19 00:38
7F:→ Monnalisa:也就是所谓的行政中立 03/19 00:38
8F:→ Monnalisa:应该是指一般行政公务员而言 03/19 00:40
9F:推 Monnalisa:也就是国会议员基於职权有善尽所谓的查证义务 03/19 00:47
10F:→ Monnalisa:从而可以导出,国会监督行政权 03/19 00:48
11F:→ Monnalisa:使行政不至於滥权,这是相当重要的 03/19 00:48
12F:推 Eventis:释字435并没有如此限制,401也没有. 03/19 20:41
13F:→ Eventis:除非"没有善尽查证义务"是所谓"越此范围与行使职权无关之 03/19 20:42
14F:→ Eventis:行为,...,显然不符意见表达之适当情节致侵害他人法益者" 03/19 20:43
15F:→ Eventis:或者该当401,"除因违反其内部所订自律之规则而受惩戒外" 03/19 20:43
16F:→ Eventis:善尽查证义务比较接近释字509. 03/19 20:46
17F:→ Eventis:不过这就指的是一般言论自由与诽谤的关系了. 03/19 20:46
18F:推 Monnalisa:谢谢,楼上的指导 03/19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