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hearted (随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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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国民年金该怎麽缴
时间Tue Mar 10 23:49:12 2009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低收入者 老了之後 会不会接受政府养?
: : 如果政府依然要养,那所谓不缴就没的领 有什麽意义?
: : 现实是 配偶要被罚啊! 怎麽可以不保?
: : 难道缴了罚款之後 就可以不保不再被罚了吗?
: : 推 oodh:这个年金 并不会发给年轻时不缴的低收入老人啊 & 03/09 17:00
: 我就是在跟你讲 现实的状况
: 年金是不发给年轻时不缴的低收入老人
: 但是 低收入老人没钱吃饭时 政府还是要想办法
: 不能让他们饿到 生活品质太差 不是吗?
是阿,但那是社会救助不是从国民年金去照顾。
: : → oodh:配偶部份的罚款是另外的立法精神 (两性平权) 平权、不是平等 03/09 17:00
: : → oodh:台湾妇女的「经济权」因为结婚而被文化扭曲了;有些变成仰赖 03/09 17:01
: : → oodh:丈夫给钱,当然有些很强势 帮老公管钱;总之,他们也有经济权 03/09 17:02
: : → oodh:所以政府成立这个保险时,就要考量他们的「平权」问题 03/09 17:02
: 这跟『平权』有什麽关系?
: 不要乱套两性平等的东西
: 平权是建立在两者独立的基础,当会被连坐处罚时,
: 表示两者的财务是不平等的,算什麽平权?
看你说的平权是天生的平等还是社会的不平等?
: 这只是政府想要抢钱 想出的花招罢了
: 如果被保险人非低收入户 就该缴
简单说,以家庭主妇为职业的妇女,实际上是没有收入的,
那麽她们的老年保障(年金)没办法自己负担,这不包括双薪家庭,
有工作的妇女就是其他的社会保险了,但想加保却无力加保的家庭主妇,
这才是法要保障的部份。
(不过,如果配偶不想加国保,这个罚则我不清楚还有没有算。按道理应该是不算。)
: 缴不起 家人为了避免罚款也会帮他缴。 这才是正常的作法
: 想想看,那汽车税 房屋税 可不可以也罚配偶?
: 老公贪渎罪被关 老婆都可以选县长不用被罚
: 为什麽配偶未缴国民年金 配偶该被罚?
: 今天罚配偶的规定,只是为了方便从有薪配偶那边扣薪罚钱罢了
如果老公没工作,老婆有,规定老婆也要帮老公缴,这或许可以说是扶养义务的延伸。
但这是否过度,或许有一点争议。(突然想到政策版好像都没女性?)
: : → oodh:这根自己不保 的罚 与 不罚 不能相提并论; 也许,可以提议开 03/09 17:03
: : → oodh:放让配偶签滞缴证明 不过,这又是另一个议题了 03/09 17:03
: : → oodh:你文中用「养」如果是指其他社福 那和缴年金的人无关 是和 03/09 17:04
: : → oodh:缴税的人有关 放在一起只是徒添混乱而已 03/09 17:05
: 我不反对发老人年金,但是我认为这是福利制度
: 也是有必要的福利制度
: 把它用保险制度去作,是变相加税的作法
社会保险不等同保险。。
如果单从保障弱势和社会公平这部分来看,您所说变相加税并不无道理,
有一点类似福利税,但国民年金虽对低收入户有补贴,也有其他类被保险人,
就事实上来说社会保险就是社会保险,税就是税,两者是不一样的,
保险形式会有一个基金,税是每年收的,税可能有年度收入多寡不同的现象,
保险则是会积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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