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风之过客)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治乱世用重典
时间Mon Feb 16 21:55:45 2009
1F:推 YHLYHL:不会啊,马英九现在执行的633就是无能者挂一挂就达到了 02/15 00:16
2F:→ YHLYHL:你没有办法活下去,是你的错,又不是马英九的错。所以人杀 02/15 00:17
3F:→ YHLYHL:一杀,马上3万镁达成,多简单,年薪低於100万者处死刑 02/15 00:18
4F:→ YHLYHL:3万镁马上达成了。 02/15 00:18
这让我想到古典疯狂文明史
在中古时期不事生产, 道德有问题, 醉汉, 懒鬼, 乞丐
等等...都被定义为疯颠
就算到了今天精神病患仍然有部份到全部的行为不用负责的法律
法国巴黎在某年有三分之一的人失业
那三分之一的人都被抓到监狱去
......
但这并不能完全解决失业问题
对照这些推文
要是没有低层的人民生产和消费
社会阶级高的那一群人还有办法维持那麽高的出口吗?
就好比把台北市独立出来, 那GDP早就超越香港或新加坡了
但是台北市少了全台湾的生产还有办法维持那麽高的GDP吗?
新加坡也是类似的情况
新加坡虽然是独立的国家但其实他和马来西亚是共生的关系
马来西亚可以说是新加坡的腹地
新加坡更有大量的马来西亚劳工
况且新加坡的国语定为马来语和英文
也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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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3.59.144
5F:推 nightcatman:其实这已经和本讨论串首篇要讲的完全离题了... 02/16 22:05
唉~~~
我认为本讨论串首篇根本是政黑文
至於死刑和犯罪率的关系可以说是几乎无关
相关论文可以参阅法学期刊对於死刑的探讨
或者是一些网路资料
这是联合国的统计数据
详细的资料就不PO了
至於经济不佳当然犯罪率就会上升
经济变好自然就会下降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59.113.59.144 (02/16 22:13)
6F:推 shouri:是政黑转来的 但已去除黑特增加政策(开头的日本例子) 02/16 23:14
7F:→ shouri:另外 犯罪 和 暴力犯罪 不是同一件事 02/16 23:15
8F:→ shouri:我始终认为 死刑的目的就是代替犯罪被害人进行报复 如果没 02/16 23:17
9F:→ shouri:有这个权利 那犯罪被害人的人权等於零 02/16 23:17
按照这样的说法, 那麽谁替死刑犯报复呢?
最根本问题是死刑等於国家杀人, 那国家可以杀人但禁止个人杀人, 很奇怪的脉络
10F:→ shouri:所以 我认为 一个赞成废死刑的人 一定是恐惧自己成为死刑犯 02/16 23:18
11F:→ shouri:(或许被冤枉) 但我要请教你 你是成为犯罪被害人的机率高呢 02/16 23:18
12F:→ shouri:还是成为冤屈被判死刑的机率高呢 02/16 23:19
讲一句难听的话
假如今天有某个激进党派上台
立法和行政权都拿到了
然後立个XX人是劣等人种都该死的法案
再配合行政执行
法院只能照判吧
这不算冤枉吧
大法官释宪?
连宪法都改了那当然没这问题
纳粹就这麽玩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59.113.59.144 (02/16 23:51)
13F:→ Monnalisa:S大或许是以应报理论来回答吧 02/16 23:51
14F:→ Monnalisa:这其实也没什麽对错 02/16 23:51
15F:推 shouri:所以要先立族群平等法啊 02/16 23:59
那网路族群算族群否?
低收入户算族群否?
身心障碍算族群否?
毒品吸食者算族群否?
从事色情行业者算族群否?
飙车者算族群否?
犯罪者算族群否?
以下请自己接
..................?????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59.113.59.144 (02/17 00:03)
16F:→ shouri:嗯 应该说伤害别人的人就该被伤害 简单来说就是这样吧 02/17 00:04
那国家也伤害别人了
那该怎麽被伤害?
所谓的人可以死, 那国家可灭国否?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59.113.59.144 (02/17 00:05)
17F:→ shouri:当一个人自己选择去杀人的时候 就等於自己放弃了做为人的权 02/17 00:04
18F:→ shouri:利 至於族群平等法所保护的 必须以"与生俱来无法选择的特质 02/17 00:05
19F:→ shouri:"为限 02/17 00:05
20F:→ shouri:国者人之积啊 共产党用人民公审决定谁该死 美国用陪审团决 02/17 00:06
21F:→ shouri:定谁该死 换言之众人的判断总比一人正确吧? 02/17 00:06
22F:→ kuopohung:纳粹的判断????? 02/17 00:07
23F:→ shouri:我说了"与生俱来无法选择的特质"必须保护 其他不能无限上纲 02/17 00:09
24F:→ kuopohung:本质不会因为後来而改变 02/17 00:56
25F:→ shouri:你认为有人天生就杀人吗 02/17 00:57
26F:→ kuopohung:请GOOGLE内在同一性 02/17 01:01
27F:→ kuopohung:好吧, 我换个方式讲好了 02/17 01:06
28F:→ kuopohung:一个人就算杀了人, 他还是有生育能力, 可以产生可以繁殖 02/17 01:07
29F:→ kuopohung:的後代, 而且基因可以确定说他是人 02/17 01:08
30F:→ kuopohung:这种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02/17 01:08
31F:→ kuopohung:再者天生就会杀人那应该说他有精神病吧 02/17 01:09
32F:→ kuopohung:精神病患不用负完全的法律责任~~~~科科科~~~~ 02/17 01:10
33F:→ shouri:就是因为他是精神病 自己无法控制(=无法选择) 所以可以免刑 02/17 01:28
34F:推 Eventis:责任能力跟有没有精神病没有直接关联, 02/17 01:53
35F:→ Eventis:行为时是否具有识别能力才是关键. 02/17 01:53
36F:推 shouri:嗯 没错没错 我只是举例而已 02/17 02:06
37F:→ kuopohung:给Eventis这也是假设精神病患在没发作时有自由意志 02/17 02:08
38F:→ kuopohung:法律是建立在人有自由意志上的 02/17 02:10
39F:→ kuopohung:法律的概念也就是负责 02/17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