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bin (笨 阿宅 胖子!!!)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矫枉过正的菸害防制法
时间Sat Jan 10 23:49:18 2009
害或不害的其实很主观
而且并不见得有害就该在法律上被禁止
不然的话核电厂只怕第一个要遭殃
大抵上需要用法律管制的 是考虑其"外部性"
抽菸的人不会考虑对他人的为害
养猪户不考虑污染水源的後果
所以有些东西确实是需要管制
否则後果就是污染由大家承担(如大陆沙尘暴)
菸的危害相较之下很小
不太可能危害整个里 或者是危害几年
只是它随处都可能见到 难以避开
所以主要考量应该是吸菸者跟在附近的人
简单的考量方式为:到底有多在意
吸菸人的自由v.s其他闻到菸味的人的不爽程度
我的想法是 在没有菸害防治法时 并没有硬性规定禁菸
所以这个自由的市场是很好的观察工具
以网咖来说 不禁烟的网咖吸引吸烟的客人
而禁烟的网咖理论上可以吸引到讨厌烟味的客人
所以说 在几乎所有网咖都不禁烟的时候
只要开禁菸网咖 就可以吸引到许多客人 甚至愿意付较高的费用
又考虑到大部分的人都不抽菸
禁烟网咖应该会大为盛行才是 只是看起来为何相反?
理由大概就是:其实大部分人没有那麽在意
不抽菸的人顶多就进网咖时抱怨一下
也不会想跑去找一间禁菸的网咖
(倒过来想 抽菸的人大概不会想待在禁菸的地方)
但是这用法令强制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
人多势众的一方占了上风 直接用"禁止"的方式处理
这样当然让许多人快意 但让少数人非常困扰
用一个"夸张"的例子来说(请容许我夸张一下)
如果通过一条法令:原住民财产全部充公
由於原住民占少数 大部分的人很开心 可以少缴些税
所以是有可能通过的 如果人们够野蛮的话...
当然禁烟新法没有这麽极端
我支持可能有小孩的地方要禁菸(餐厅,网咖)
但我认为也该有不禁烟 但是就18禁的餐厅跟网咖
这个法令在保护人的同时 应该还是可以开放些选项的
不过台湾的政客的傲慢 制定出了更像是校规的法律
这个法令看起来无疑是矫枉过正
但我想"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台湾人很懂这一套 就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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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中文是非常奇妙低,当你说『好不热闹』时,就是说『好热闹』
,说『好容易』时,就是说『好不容易』,这样懂吗?
老外:「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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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namizawa:4,5两段讲得真好! 我还没想到那个地方去 01/11 00:10
2F:推 coreytsai:部分网咖有吸烟区和非吸烟区~~ 01/11 00:15
3F:推 virgokk:现今大多公共场所都有分禁菸和吸菸区 我不懂为何要赶尽杀 01/12 18:59
4F:推 EvangeL23:核电厂对只要有用电的人都有需要 不抽菸的人不需要有菸 01/12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