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Policy
标题[讨论] 受理交通事件检举可予以一定比例之奖金
时间Sat Dec 20 19:18:44 2008
现在其实民众是可以向主管机关检举交通违规事件,
而且还可以线上办理,如: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4ab1e61
这项动作也有法源依据,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
对於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是因为民情的关系,纯粹依靠民众见义勇为(疑?!)的心情为之,效果有限.
如若比照贿选或刑事检举,提拨一部份的罚金作为奖金使用,
比如,民众对於违规事故的检举若成案举发,
则依其罚金数额提拨百分之五的奖励金.
这个作法有几个特点
(1) 从此不用再担心警察躲在角落出来抓人了,
身边任何一位路人都有可能胜任这个角色,
不仅可以大大减轻交警的绩效压力,也可以
适度减少目前大量的违规照相机维护费用.
(2) 取缔范围从各种交通繁忙的路口扩张到各类
小巷街道中, 对於台湾的交通品质必定能起
到改善的效果.
(3) 这个5%的比例不低,以目前的违规数量, 有
心人士根本可以指着这个发财Orz...
也不失为不景气中另一种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方式(核爆)
并且由於这个成案仍然需要由警察机关确认後举发,
故也不用担心抓耙子乱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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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提拨的话,似乎有修法的必要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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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52.7
1F:推 Duarte: E 大买了新的 DV 吗? XDDD 12/20 19:23
2F:→ Eventis:我怎麽可能图利自己呢.....(把手机藏起来) 12/20 20:07
3F:推 bullfrogtwn:我个人是相当看好这项,可以免掉许多警察勤务, 12/21 00:21
4F:→ bullfrogtwn:我自己有举发过,举发违规停车比拍乌贼车容易许多 12/21 00:22
5F:推 zeuklie:检举警车违规会不会被抓去关? 12/21 22:12
6F:推 virgokk:讨厌此做法 12/22 23:59
7F:→ Eventis:讨厌这两个字对於这个政策的效果有实证力....(逃) 12/23 16:16
8F:推 KidsH:交通违规有适用一罪不二罚吗? 会不会有人没戴安全帽,结果 12/26 12:19
9F:→ KidsH:一小段路程被告发十几次XDDD 12/26 12:20
10F:→ Eventis:本文所列条例85-1有规定何种情况下得连续举发之. 12/27 02:41